目录
导论
第一章民法典中统一损害概念之证成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财产侵害与人身侵害之损害的统一
第三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损害的统一
第四节填补性损害赔偿与惩罚性损害赔偿之基本功能
的统一
第五节本章总结
第二章交易性贬值损失之赔偿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交易性贬值损失的类型
第三节交易性贬值损失之可预见性
第四节交易性贬值损失之计算
第五节以新换旧与损益相抵
第六节本章总结
第三章民法中恢复原状的再体系化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对恢复原状主义的再认识
第三节合同责任中的恢复原状
第四节侵权责任中的恢复原状
第五节向恢复原状主义回归
第六节本章总结
第四章违反强制性规定之侵权责任构成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适格强制性规定之识别
第三节强制性规定违反与侵权责任过错认定
第四节强制性规定违反与侵权责任因果关系
第五节本章总结
第五章买卖标的瑕疵致扩大损害之赔偿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最长两年期限后发现隐蔽瑕疵之情形
第三节各种商品自损救济方案之整理与评析
第四节最长两年期限的突破与制造商责任
第五节本章总结
第六章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可能与限度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纯粹经济损失赔偿: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三节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法政策考量因素
第四节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控制
第五节本章总结
第七章滥用诉讼致纯粹经济损失之赔偿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滥用诉讼之主观判定
第三节滥用诉讼之损害厘定
第四节侵权之诉的提起与诉讼制度的配置
第五节本章总结
第八章律师过失履职致损之赔偿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律师过失履职致损的案件类型与请求权基础
第三节律师过失履职导致纯粹经济损失
第四节律师过失履职之赔偿责任
第五节本章总结
第九章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体系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文献概览
第三节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演进
第四节构建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系的原则
第五节惩罚性赔偿作为独立的民事责任
第六节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系的二元结构
第七节本章总结
第十章合同责任之惩罚性赔偿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消法》第55条第1款再检讨
第三节食品购销合同
第四节保险合同
第五节旅游合同
第六节本章总结
第十一章侵权责任之惩罚性赔偿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惩罚性赔偿制度一般条款
的设置
第三节商品及服务侵权之惩罚性赔偿的一般规定:
《消法》第55条第2款
第四节产品责任之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第五节医疗产品致损之惩罚性赔偿:法释[2017]20号
(2020修正)第23条
第六节旅游服务侵权之惩罚性赔偿:《旅游法》第70条
第七节本章总结
第十二章恶意侵犯商标权之惩罚性赔偿
第一节本章问题
第二节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之构成要件
第三节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金之赔偿基数
第四节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之关系
第五节本章总结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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