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与“矿”有关的罪名概述
第一节 按相关性划分
一、与矿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罪名
(一)非法采矿罪
(二)破坏性采矿罪
(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四)重大责任事故罪
(五)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六)危险作业罪
(七)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
(八)污染环境罪
(九)逃税罪
(十)抗税罪
(十一)逃避追缴欠税罪
(十二)骗取出口退税罪
(十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四)虚开发票罪
(十五)盗窃罪
二、与矿业生产经营间接相关的罪名
(一)串通投标罪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三)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四)贪污罪
(五)受贿罪
(六)行贿罪
(七)对单位行贿罪
(八)介绍贿赂罪
(九)单位行贿罪
第二节 按合规领域划分
第二章 矿业权取得过程中犯罪的辩护要点
第一节 串通投标罪
一、理论基础
二、辩护要点
(一)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二)不符合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利益的要件
(三)未违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四)不符合主体要件
(五)不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
(六)情节显著轻微不成立犯罪
第二节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一、理论基础
二、辩护要点
(一)不符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主观要件
(二)不符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客观方面
(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此罪
……
第三章 矿业开发过程中犯罪的辩护要点
第四章 矿业经营中的其他刑事合规风险及辩护要点
第五章 矿业刑事合规风险及辩护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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