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全部法条内容。《海洋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总则、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海洋生态保护、陆源污染物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废弃物倾倒污染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生态破坏的,适用本法相关规定。由此,域外对我国管辖海域造成海洋生态风险及至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不法行为,将因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域外适用而受到规制。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