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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注释法典(新5版)/注释法典丛书
0.00     定价 ¥ 9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21634327
  • 作      者:
    编者:中国法制出版社|责编:王林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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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注释法典”丛书【新五版】 全新推出

因为专业 所以卓越

 

丛书独具七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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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注释精炼。(1)在重要法律文件前设【理解与适用】,介绍该法历史沿革、主要内容、适用注意事项。(2)对重要法律文件重难点条文进行详细阐释。注释内容在吸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权威解读的基础上,结合最新公布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全新撰写,保证注释内容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3.  实务问答。在相关法条下设【实务问答】,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相关函复等,解答法律适用中的重点与难点。

4.  案例指导。在相关法条下设【案例】,案件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及公报案例,整理【裁判规则】,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权威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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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中国法制出版社以法律法规为立社之本,法规资源权威,编辑团队专业,是读者的不二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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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注释法典”丛书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 本分册涵盖物权领域重要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收录的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文本,方便读者全面、及时掌握相关规定。本书对重要法律规定的重难点条文进行详细阐释,注释内容在吸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权威解读的基础上,结合最新公布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全新撰写,保证注释内容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在相关条文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相关函复等,提炼实务问答;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及公报案例裁判规则。本书重在多角度全面阐释重要法律规定,并收录相关领域重要法律文件,是掌握、适用相关领域法律文件的实用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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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物权)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效力及管理机构】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注释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设立的统一的不动产权属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4)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由于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因而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某人享有某项物权时,就直接推定该人享有该项物权,其物权的内容也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这就是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规则。但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实务问答

不动产登记簿证明力如何?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具有证据资格,但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完成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仍然是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其外在表现形式,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不具有代表不动产物权的功能。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首先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一般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在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的情况下,根据实际认定权属。因此,不动产权属证书也是可以依证据推翻的。(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95页。)

 

案例

江西省南昌百货总公司、湖南赛福尔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1期)

裁判规则:一、在审理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时,判断争议房屋产权的归属应当依据合作协议的约定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情况全面分析。在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变更了合作协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仅以为对方偿还部分债务或向对方出借款项、对争议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以及“五证”登记在其名下等事实为由,主张确认全部房产归其所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合作双方在签订合作合同之后,合作项目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得以优化变更,建筑面积在土地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因容积率变化而得以增加。由于土地价值与容积率呈正相关,提供土地一方的出资部分因容积率增加而增值,其应分获的房产面积亦应相应增加,该方当事人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分配比例请求分配新增面积部分。当事人对于应分得但未实际获得的不足部分,如让另一方实际交付已不现实,可根据市场行情认定该部分房产价值,由另一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补足该部分面积差。

 

链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8-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物权编解释(一)》]第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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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综合

●法律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物权)

(2020年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8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023年9月1日)

●司法解释及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9日)

二、物权公示

1.不动产登记

●行政法规及文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19年3月24日)

●部门规章及文件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2001年8月29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19年7月16日)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2021年6月7日)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2019年7月24日)

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3月27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复函

(2007年2月8日)

●司法解释及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0年11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应如何处理的答复

(2008年9月23日)

2.动产交付

●法律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节录)

(2021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动产交付)

(2020年5月28日)

●行政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

(1997年10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2014年7月29日)

●部门规章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

(1999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

(2016年12月13日)

机动车登记规定

(2021年12月17日)

●司法解释及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0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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