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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反间谍安全教育问答
0.00     定价 ¥ 35.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21638783
  • 作      者:
    编者:王爱立|责编:王林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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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  采取问答形式,解读《反间谍法》法律常识

●  双色印刷、大字排版,便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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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爱立,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工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下设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刑法室。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担任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国家安全部法治办公室参与立法的相关同志共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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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反间谍法》,便于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把握《反间谍法》的主要内容,我们组织编写了《反间谍安全教育问答》一书。该书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公民和组织应知应会的《反间谍法》法律常识。全书分成5个章节86个问题,主要包括对反间谍工作的总体要求、反间谍安全防范的责任、对间谍行为的调查处置、反间谍工作的保障与监督、对间谍等违法行为的处理等内容,希望能够为广大读者学习掌握《反间谍法》提供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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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9.反间谍安全防范的主体责任是什么?由谁承担?

 

答:当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对我渗透窃密活动明显加剧,手段更加多样,领域更加宽广,对国家安全和利益构成严重威胁。同时,我核心要害领域仍然存在反间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制度措施不健全等问题,有必要依法明确“防什么、谁来防、怎么防”。因此,《反间谍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第一,责任主体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等。“人民团体”是具有政治性、群众性、非营利性性质和特征的重要组织,联系成员广泛,是承担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好“人民团体”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至关重要。“企业事业组织”是指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不同经营形式的企业,以及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各种组织、机构。“其他社会组织”是指除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外的,依法或者根据有关政策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的各类组织、机构。

第二,主体责任是承担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具体责任主要有:(1)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8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履行下列义务: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提高本单位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管理,落实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涉及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可疑情况;为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妥善应对和处置涉及本单位和本单位人员的反间谍安全防范突发情况;其他应当履行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2)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为了保证公民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仅要经常地对公民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还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在教育和动员群众方面可以采取很多方法,其中最有效的是依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不断教育和动员群众,因为公民作为社会的一员分散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各个不同的组织中。这些组织最有条件将公民组织起来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宣传和教育,也最有条件动员和组织起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工作。所以,各单位和组织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履行在本单位内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和动员,组织人员防范、制止间谍等破坏行为的义务的重要意义,不能走过场,不能流于形式,要认真履行这一义务,将这一工作扎实做好、真正落实。只有对公民不断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提高每个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才会在整个社会上筑起一道坚实有力的防范大堤,使那些从事间谍破坏活动的不法分子寸步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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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对反间谍工作的总体要求

1. 为什么要制定《反间谍法》?

2. 开展好反间谍工作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3. 什么是间谍行为?

4. 反间谍工作归谁管?

5.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是什么?

6. 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个人和组织,国家如何进行保护和奖励?

7. 在反间谍工作中,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要求?

8. 在反间谍工作中,如何保护个人和组织的信息?

二、反间谍安全防范的责任

9. 反间谍安全防范的主体责任是什么?由谁承担?

10. 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如何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

11.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何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

12. 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如何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

13. 为什么不能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

14. 什么是专用间谍器材?为什么不能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

15.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16.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接到关于有间谍行为的举报,应当如何处理?

17.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的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8.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如何加强对工作人员反间谍安全防范的教育和管理?

19.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如何加强物理防范措施?

20.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如何加强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

21. 什么是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

22. 哪些建设项目需要进行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由哪个部门负责?

23. 什么是安全控制区域?如何划定安全控制区域?

2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时,在反间谍工作方面应注意什么?

25. 对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国家安全机关应如何处置?

三、对间谍行为的调查处置

......

四、反间谍工作的保障与监督

......

五、对间谍等违法行为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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