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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手册(进阶)
0.00     定价 ¥ 6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3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21631685
  • 作      者:
    编者:吴香香|责编:成知博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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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畅销创新法规检索工具书匠心之作·口碑上乘·佳作升级2023年全新品种,简明进阶两大版本┄┄┄┄┄┄┄┄┄┄┄┄┄┄┄┄┄┄┄┄┄┄进阶版:18类规范·深化研习·精装版本1部民法典·15部司法解释·电子增值资源关联条文·对比条文·检视程式·攻防结构笔记留白·双色设计·精美书签·反白序号┄┄┄┄┄┄┄┄┄┄┄┄┄┄┄┄┄┄┄┄┄┄⊱请求权基础理论本土化⊰⊱请求权基础规范坐标系⊰⊱鉴定式案例研习工具书⊰┄┄┄┄┄┄┄┄┄┄┄┄┄┄┄┄┄┄┄┄┄┄进阶版与简明版相比,增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方法指引:细化了《请求权基础方法的适用模式》,并增加了《请求权基础与民法规范类型》 标示项目:在简明版“条旨、规范类别、关联条文对比条文、检视程式”4项标注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攻防结构”项目 规范类别:将简明版的8大类进一步细分为18大类。规范类型的细化是进阶版对简明版的实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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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香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德国哥廷根大学联合培养),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与私法方法论,尤其关注物权理论、占有理论、法典评注、请求权基础方法与鉴定式案例研习。代表性作品有《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检索手册》《请求权基础视角下〈民法典〉的规范类型》《请求权基础视角下〈民法典〉人格权的规范体系》《〈民法典〉第598条(出卖人主给付义务)评注》《论侵害占有的损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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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手册:进阶》由请求权基础方法指引、《民法典》规范标示、《民法典》重点司法解释(15件)规范标示、附录四大模块组成。第一,请求权基础方法指引部分,内容为《请求权基础方法的适用模式》及《请求权基础与民法规范类型》。第二,《民法典》规范标示部分,条文序号统一由汉字数字改为阿拉伯数字,条下各款以反白序号(❶❷❸❹❺)标示。规范划分至最小单元(一个条文可能涉及数项规范),分别标注其条旨、规范类别、关联条文对比条文、攻防结构(部分)、检视程式(部分):依请求权基础方法,细化区分以下18类规范(主要、不完全主要、辅助、外部、宣导、原则、裁判指引、提示参引、类推参引、抗辩、反抗辩、再抗辩、否认、抗辩排除、否认排除、主要辅助、主要抗辩、辅助抗辩);就《民法典》条文,标注其相关的法典条文与重点司法解释条文,根据情况标注“对比条文”;选取若干代表性条文,根据诉讼攻防结构,以“主文但书”的形式予以表述,以期更准确地拆解要件与抗辩,并据此区分举证责任;选取若干典型请求权基础,在相应条文处列出其检视程式表。第三,收录重点司法解释规范标示(15件),依请求权基础视角下的规范类别,标示《民法典》重点司法解释中的条文,条文序号统一改为阿拉伯数字,并在《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处标示关联的司法解释条文第四,附录部分,收录《九民纪要》、《民法典》典型请求权基础简表及电子增值资源(《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与《侵权编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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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编 总 则第一章 基本规定第1条 立法依据〈宣导〉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2条 调整对象〈辅助〉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3条 权益保护〈宣导〉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4条 地位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5条 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6条 公平原则〈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7条 诚信原则〈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8条 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9条 绿色原则〈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10条 民法法源〈裁判指引〉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裁判指引〉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关联条文:总则解释1—2」第11条 特则优先〈辅助〉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12条 地域效力〈裁判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抗辩〉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章 自然人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13条 权利能力起止〈辅助〉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14条 权利能力平等〈辅助〉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15条 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辅助〉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辅助〉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辅助〉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第16条 胎儿权利能力〈辅助〉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抗辩〉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关联条文:总则解释4」第17条 成年〈辅助〉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辅助〉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18条 完全行为能力❶〈辅助〉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❷〈反抗辩〉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9条 限制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反抗辩〉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反抗辩〉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关联条文:总则解释5」「攻防结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民事法律行为;(二)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三)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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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请求权基础方法的适用模式 1请求权基础与民法规范类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5第一编 总 则 35第一章 基本规定 35第二章 自然人 37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7第二节 监 护 39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44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46第三章 法 人 47第一节 一般规定 47第二节 营利法人 51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53第四节 特别法人 55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56第五章 民事权利 57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60第一节 一般规定 60第二节 意思表示 61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62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66第七章 代 理 66第一节 一般规定 66第二节 委托代理 67第三节 代理终止 71第八章 民事责任 72第九章 诉讼时效 75第十章 期间计算 77第二编 物 权 78第一分编 通 则 78第一章 一般规定 78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79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79第二节 动产交付 82第三节 其他规定 83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83第二分编 所有权 85第四章 一般规定 85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86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90第七章 相邻关系 94第八章 共 有 96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98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102第十章 一般规定 102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103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105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109第十四章 居住权 109第十五章 地役权 110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113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113第十七章 抵押权 115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115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122第十八章 质 权 123第一节 动产质权 123第二节 权利质权 126第十九章 留置权 128第五分编 占 有 130第二十章 占 有 130第三编 合 同 132第一分编 通 则 132第一章 一般规定 132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133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140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142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149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51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54第八章 违约责任 159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164第九章 买卖合同 164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175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177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179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181第一节 一般规定 181第二节 保证责任 183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186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192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197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199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202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206第一节 一般规定 206第二节 客运合同 207第三节 货运合同 209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211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212第一节 一般规定 212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214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216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219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221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224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227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230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234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235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236第三分编 准合同 238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 238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240第四编 人格权 243第一章 一般规定 243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245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247第四章 肖像权 248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250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252第五编 婚姻家庭 255第一章 一般规定 255第二章 结 婚 256第三章 家庭关系 258第一节 夫妻关系 258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261第四章 离 婚 262第五章 收 养 267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267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270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270第六编 继 承 272第一章 一般规定 272第二章 法定继承 273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275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277第七编 侵权责任 281第一章 一般规定 281第二章 损害赔偿 286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288第四章 产品责任 293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294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296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299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300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302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303附 则 3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3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3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3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 3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3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35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6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36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7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37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38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38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4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414附录1:《九民纪要》417附录2:《民法典》典型请求权基础简表471附录3:电子增值资源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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