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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实证研究
0.00     定价 ¥ 75.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76409758
  • 作      者:
    作者:李筱永|责编:刘畅//隋晓雯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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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筱永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卫生法学系主任,国家级卫生监督培训基地授课专家。


兼任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理事、北京市卫生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和卫生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佑安医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


主要研究诉讼法学和卫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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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主体共有三部分:第一部分“实证发现篇”,根据调研成果,对该程序进行了系统性分析,指出了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审理程序中存在的漏洞,分析了“复议庭审虚化”“执行机构缺位”“强制医疗解除困难”“证据制度缺乏合理性”“检察监督难以产生实效”等现实问题,切中强制医疗程序司法实践的要害,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鲜明的实证研究色彩。本书第二部分“靶向归因篇”,从问题入手审视制度,探究该程序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作者回顾了强制医疗程序产生与发展的历程,对强制医疗的正当性根源、合法性证成以及核心价值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思考,体现出一定的理论创新。本书第三部分“对策建议篇”,呼应第一部分提出的问题,因循强制医疗程序的运行轨迹,分别回应了程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性建议。书中提出的“关注强制医疗之解除”“解除程序与社区管理治疗、监控体系相衔接”“关注被强制医疗者的权利保障”等观点,为相关立法的完善、程序的良性运行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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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001

 

一、研究背景| 00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003

 

三 、研究方法| 008

 

 

 

实证发现篇

 

 

 

第一章强制医疗的决定| 017

 

一、 适用条件| 017

 

二、强制医疗审前程序| 030

 

三、 强制医疗审理程序| 036

 

四、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 051

 

第二章强制医疗的执行| 054

 

一、强制医疗执行机构不明确且数量不足| 055

 

二、强制医疗经费缺乏保障| 057

 

三、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058

 

 

第三章强制医疗的解除| 060

 

一、强制医疗解除难的现象| 061

 

二、影响强制医疗解除决定的因素分析| 062

 

三、强制医疗解除中存在的问题| 068

第四章强制医疗的证据问题| 080

 

一、有些材料陷入证据资格的“身份危机”| 081

 

二、证明责任分配立法语焉不详| 082

 

三、事实要件和主体要件的证明标准因案而异| 082

 

四、“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的证明标准把握较为宽松| 085

 

 

第五章强制医疗的检察监督| 087

 

一、强制医疗法律监督对象缺位错位| 088

 

二、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虚化弱化| 094

 

 

 

 靶向归因篇

 

 

 

 

第六章强制医疗的理论定位| 101

 

一、强制医疗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01

 

二、强制医疗的正当性根源:社会防卫| 115

 

三、强制医疗的合法性证成:比例原则| 121

 

四、强制医疗程序的核心价值:正当程序| 124

 

 

 

 

对策建议篇

 

 

第七章强制医疗决定之完善| 131

 

一、适用条件| 131

 

二、强制医疗程序的主要制度| 143

 

三、强制医疗审理程序| 154

 

 

第八章强制医疗执行之完善| 176

 

一、吸收公共卫生资源满足强制医疗执行的需要| 176

 

二、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督强制门诊治疗的执行| 180

 

三、规范强制医疗定期评估的期限和内容| 183

 

四、保障精神病人在执行期间的权利| 185

 

五、有条件地开展针对性的康复训练| 188

 

 

第九章强制医疗解除之完善| 191

 

一、规范与保障强制医疗解除的建议权和申请权| 191

 

二、明确委托人身危险性评估司法鉴定的“必要时”| 192

 

三、强制医疗解除程序的司法化改造| 193

 

四、规范强制医疗解除的认定标准| 194

 

五、增加对于强制住院医疗的附条件解除强制医疗| 197

 

六、将强制医疗解除后的精神病人纳入社区管理治疗和监控体系| 207

 

 

第十章强制医疗证据制度之完善| 215

 

一、非鉴定类的专家咨询意见和诊断评估报告的质证问题有待完善| 215

 

二、关于精神病人过去相似行为证据问题| 216

 

三、举证责任| 217

 

四、证明标准| 221

 

 

第十一章强制医疗检察监督之完善| 226

 

一、强制医疗检察监督体现的是单向监督的控权逻辑| 226

 

二、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的重点是执行活动的合法性| 227

 

三、优化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的具体建议| 228

 

四、建立强制医疗程序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 231

 

五、建立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的协同配合机制| 232

 

 

第十二章强制医疗的两个特殊问题| 235

 

一、对于“高度危险性”的反社会人格障碍者刑满释放后的应对| 235

 

二、强制医疗程序与《精神卫生法》非自愿医疗的衔接|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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