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法院主导成立成都法院首家行政争议调处指导站,并同步发布《指导站工作实施意见》。指导站嵌入彭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通过该中心,将矛盾纠纷“三色”分类分级预警后及时分流。指导站的建立将行政争议化解端口前移,为诉前化解纠纷放大解纷路径,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搭建平等沟通平台。针对行政争议案件受理前、诉讼中、判决后等各环节,《指导站工作实施意见》细化了案发地与受案地法院之间的协调调解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规则、操作方法等内容,着力形成异地帮助、信息互通、府院联动的新格局,有效推进调判结合、实质化解。指导站的运行方式是“1+7+N”工作模式,即一个多元化解委员会,七项机制,N个调解单元。通过建立司法行政联动解纷机制、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非诉行政审查先行磋商机制等七项机制,积极引导涉纠纷行政机关及早介入、主动作为,同时与案件相关的各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矛盾化解在源头、争议防患于未然。
(三)深化与多元力量的协同,引导乡村纠纷诉前分流
随着乡村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行业组织、民间社会团体、地方性组织及新乡贤组织等在公共事务方面呈现愈加活跃的状态,其涉足范围遍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文化公益等各个领域。这些社团组织在人员构成、专业知识、情感联结等方面有着优于人民法庭的天然优势,不乏当地老党员、老干部、道德模范、创业投资者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他们在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房屋等纠纷的化解上,更能够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对基层建设更具有热情。人民法庭可以通过专业知识的指导、退休法官的参与、定期组织培训等形式,提升其他主体纠纷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双流区人民法院创新建设的“一站式”综合纠纷化解平台——诉非“大超市”。诉非“大超市”集中展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公证、司法裁判等非诉与诉讼服务解纷“产品”,是一个立足司法解纷、延伸司法服务,集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专业调解机构、行业协会、法律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多方解纷力量为一体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解纷综合平台。作为一个提供多种解纷产品的平台,诉非“大超市”主要的入驻人员或部门有大学生志愿者、律师、公证处、专业调解组织、“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法院、评估、拍卖机构、顺丰快递、银行。诉非“大超市”的具体运行模式是:纠纷进入“大超市”后,通过导诉分流台进行引导分流,对于不宜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的又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矛盾纠纷直接登记立案;对于可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由公证员、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援助专员进行咨询、调解、公证,出具调解协议或公证书,法院对达成调解协议的进行司法确认;非诉方式没有解决的矛盾纠纷,进入诉前解决纠纷程序,由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专职调解员进行30日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原告撤诉或出具调解书;诉前程序也解决不了的涉诉矛盾纠纷,由法院登记立案。对于登记立案的案件,符合速裁庭审理的由速裁庭审判团队进行简易程序审理,不符合速裁庭审理的案件,进入专业化审判团队进行精细化专业审理。
武侯区人民法院将公证机构、商事仲裁、保险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员等社会解纷力量引入诉讼服务大厅,借助这“五大平台”的力量,搭建一张“诉源治理”网络。诉讼服务大厅分成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和诉调对接中心。在诉讼服务大厅,网上立案系统、智能导诉机、智慧诉服终端机、自助立案机等智能终端现代化升级让诉讼更便利。在诉调对接中心,商事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法官及速裁法官共计三十余人人驻开展工作。根据案件特点,武侯区人民法院总结出适用调解前置程序的纠纷范围和案件类型,分别委派给相应的基层街道、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有效减少了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数量,大量案件在进入法院审理前即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消化掉,即使调解不成,也可促使被告签署地址确认书和无争议事项的记载,大大减轻了“后台”的办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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