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6 章, 结合我国最新的法律、政策及当前万物互联的大环境, 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互联网、大数据、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本书可作为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践的参考书。特别是本书主编覃波以自己的亲身经历, 系统地讲述了如何做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虽然不同技术领域的企业, 以及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 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方法不尽相同, 但仍有很多共通之处, 所以我也特别推荐本书所涉及案例之外领域的同行阅读。
在万物互联时代, 数字经济产业涉及的行业非常广泛, 如互联网行业、工业互联网行业、智能制造行业、物联网行业、车联网行业、人工智能行业、芯片设计制造行业等, 在本书中仅以互联网行业和车联网行业为代表对数字经济典型行业的特点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介绍。
1. 互联网行业
互联网行业是数字经济最典型的代表, 互联网行业已经从早期的资讯分享、BBS 交流等简单的业务形态发展成与人民的衣食住行紧密结合的“互联网+” 形态。例如, 在购物消费领域, 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极大地丰富了消费场景, 而以直播带货为代表的新型电商平台也从商品信息推荐转变到消费场景体验优化上, 给用户提供了更多购物体验选择。据报道, 仅在2021 年“双十一”期间, 天猫的累计成交额达到了5403 亿元, 同比增长8. 5% , 而京东的累计成交额为3491 亿元, 同比增长28. 6% 。此外, 抖音电商直播间累计时长达2546 万小时, 直播间累计观看395 亿次。在购物消费领域之外, 本地生活服务的典型公司包括美团、饿了么, 泛娱乐类型公司包括腾讯、网易、米哈游等, 在中短视频与直播领域, 字节跳动、快手、斗鱼等公司也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 此外还存在社交、在线教育、招聘、出行、酒店预订、安全等大大小小不同类型的公司。在这些企业当中, 腾讯、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等公司已经成长为超级互联网平台,这些公司用户数量突破10 亿, 其业务不仅局限在某一特定领域, 还拓展到生活场景的方方面面, 这些企业的创新活动、重大产品功能调整都会对经济、社会产生重要影响。
2. 车联网行业
将车联网行业作为数字经济代表, 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 汽车定义“软件化” 趋势。传统意义上, 汽车是一种以机械结构和电气组件相结合、为人们提供出行便利的工具。但随着互联网、计算机、通信等技术的发展, 软件定义汽车(Software Defined Vehicles, SDV) 已经成为一种潮流, 在2020 年8 月14 日下午举办的“中国汽车论坛” 分论坛上, 华为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 部门CTO 蔡建永在题为《华为计算与通信架构使能软件定义汽车》
演讲中提到: 软件定义汽车意味着软件将深度参与到汽车的定义、开发、验证、销售、服务等过程中, 并不断改变和优化各个过程, 实现体验持续优化、过程持续优化、价值持续创造。不但每辆车中软件代码数量在不断攀升, 单台车辆软件成本在整车成本中的占比也在不断提高。很多车辆在销售过程中, 如辅助驾驶套件等软件产品也作为车辆选装包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二, 汽车产品横跨多个数字经济中的产业。例如, 汽车产品中车路协同功能就涉及互联网和通信行业; 汽车人机交互功能, 特别是语音控制技术就涉及人工智能AI 产业, 提供相关产品服务的企业包括科大讯飞公司等; 而作为汽车产品中最重要亮点功能的自动驾驶技术, 则涉及众多产业、公司。例如, 自动驾驶测试与模型训练就涉及大数据产业, 自动驾驶技术中算力提升与计算实时性要求就同时涉及云计算、边缘计算(Edge Computing, EC) 产业, 自动驾驶中海量数据采集、计算、传输所需要的硬件、模组则涉及传感器、系统级芯片(System on Chip,SoC)、物联网和芯片产业, 典型的公司如Mobileye、寒武纪、英伟达、博世等。
第三, 汽车成为万物互联的重要节点。以往汽车只作为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 随着汽车功能越来越丰富, 其承担的角色也逐渐发生变化。例如, 车载显示屏的广泛应用, 汽车已经逐渐成为人们众多智能终端的其中一种, 利用汽车进行社交、娱乐、资讯获取、休憩也成为一种常态, 汽车通过加入智能手机、家居等各个终端共同构成的物联网络中, 成为重要的交互节点之一, 如小鹏汽车公司提出的智能座舱概念。
三、万物互联时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
不论是互联网产业, 还是车联网产业, 尤其是车联网产业中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 不能缺少知识产权的护航。本书将互联网产业及代表车联网行业的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重点介绍的原因就在于, 这两个产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存在一些共同点,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都关注人工智能AI 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例如, 各种AI 算法模型的保护, AI 算法训练场景、训练测试用例的保护, 对于AI 算法核心商业秘密的保护等。
②都面临计算机程序类专利申请挖掘、审查、运用方面的困境, 不同于传统的实体结构类产品, 不论是互联网企业, 还是新能源汽车企业, 很多创新点都在于计算机程序流程构成的技术方案, 而这一类技术方案普遍都在《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九章的一些特殊规定中。
③都面临数据使用合规的问题,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实施, 互联网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都面临数据合规、个人信息合规的共性问题, 这也是将互联网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典型代表在本书中着重介绍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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