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中国民法典评注”条文选注系列的第3册,收录评注作品12篇,分布于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内容包括:第157条法律行为无效之法律后果,第410条抵押权的实现,第420条最高额抵押权的一般规则,第538条撤销债务人无偿行为,第590条合同因不可抗力而免责,第679条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成立,第701条保证人抗辩援引规则,第807条建工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第1022条第2款有期限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第1060条日常家事代理,第1067条第1款子女对父母的抚养费给付请求权,第1184条侵害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计算。
“中国民法典评注”(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七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评注的一项长期而宏大的学术工程。
“中国民法典评注”(蓝色版)的撰写规划,将《民法典》全部1260个条文依规范意义脉络划分为90个规范群,作为写作单元。写作进程与发表出版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对规范群中的核心条文撰写评注,经评注工作坊集体讨论修改后,先行发表于法学期刊;第二阶段,对发表后的条文评注,结集出版《中国民法典评注·条文选注》,以“册”计序;第三阶段,对完成的规范群评注,符合单独出版条件的,以《中国民法典评注·规范集注》之名出版,以“辑”计序;评注撰写的最终成果呈现于第四阶段,届时,所有条文评注回归法典条序,出版以“卷”计序的《中国民法典评注·体系评注》。四个阶段在时间上并不严格区分,根据各部分的完成程度交替展开。
每一个民法条文,内有其规范目的,外有其所处体系,上有其学理依据,下有其实践发展。民法典评注是以每一个法条为基本对象,揭示规范目的以锚定体系定位,借助民法原理而观照实践得失,尽可能全面地涵盖该条文可能涉及的各类法律适用问题,并提供对应的答案。同时,评注还可以针对条文文义未及之处,借助民法原理和裁判智慧发展法律体系。
评注的写作结构分成四大部分:规范意旨、构成要件、法律效果与举证责任,力图统合所有相关的代表性著述、法律文件、司法判例等材料,全面整理法条之下的立法观点、学术观点与司法观点,以求穷尽法条之下的所有法律适用情形,为裁判提供依据。
评注对每一法条兼具条文解释、观点整理、法理评析、详备查询、前沿引领五大功能,通过深化对条文的理解,推动理性适用;通过理性适用,推动民法体系发展。不仅能助力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实务人士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与适用民法典,也能推动更为深入务实的民法教学与研究。
总则编
第157 条 法律行为无效之法律后果
物权编
第410 条 抵押权的实现
第420 条 最高额抵押权的一般规则
合同编
第538 条 撤销债务人无偿行为
第590 条 合同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第679 条 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成立
第701 条 保证人抗辩援引规则
第807 条 建工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人格权编
第1022 条第2 款 有期限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婚姻家庭编
第1060 条 日常家事代理
第1067 条第1 款 子女对父母的抚养费给付请求权
侵权责任编
第1184 条 侵害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计算
附 录
附录一 《中国民法典评注》系列规范性文件全简称对照表
附录二 《中国民法典评注》写作指南(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