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由学习强会编
1 什么是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又叫劳动纠纷、劳资争议或劳资纠纷。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是指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问题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具有如下特征:
(1)劳动争议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2)劳动争议主体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性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是在这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
(3)劳动争议的内容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包括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社会保险与福利、职业培训等而引起的争议。
从劳动争议的特征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和没有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是因劳动权利义务产生的争议,都不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 劳动争议主要有哪些分类?
劳动争议根据其主体、客体和内容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根据主体的不同,劳动争议分为个人劳动争议与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则分两种:一种是者之间、用人单位和没有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是因劳动权利义务产生的争议,都不属于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职工权益导读
1什么是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主要有哪些分类?
3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有哪些原则?
4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5劳动者如何提起劳动争议处理?
6劳动争议调解有什么作用?
7什么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8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9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0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其职责是什么?
11劳动争议调解有哪些原则?
12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
13劳动者怎样参加调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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