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艳鹏,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出版与发表了《刑法生态法益论》《生态文明保障的刑法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11期)等系列成果,并在上述领域主持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等高水平项目。相关研究成果曾获董必武奖、孙国华奖、方德法治研究奖等行业内奖励。主笔撰写的法治类研究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相关研究成果与建议在《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法》等的立法活动中得到体现。入选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2013年);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2016年)、重庆市“百人计划”特聘专家(2016年)等。被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重庆市法学会等作为候选人推荐参评“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等行业内评奖评优活动。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等。担任《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刑事卷)主撰稿人。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的评审与鉴定专家。担任国内一些司法机关或政府的咨询专家或法律顾问。
杨继文,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讲师。在《China Legal Science》《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持省部级课题4项,相关成果获得原环保部、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法学会等奖励二等奖1次,三等奖3次。
落志筠,法学博士,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教授。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自然资源学报》《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多部,主持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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