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本系统向法科学生介绍讲解民法学学习方法的著作,全书以学习民法的重要意义、民法的体系、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学习民法的必要准备等为基础,详细介绍了民法学习与文献综述、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民法的学习方法、民法论文的撰写方法等问题,对于重要的民法学人、民法名著、民法文献等亦有所介绍。
著名法学家拉伦茨在经典著作《法学方法论》一书中说:法律人(Jurist)之所以成其为法律人,而不是法史学家或者法社会学家,就在于他运用法学的(jurisprudentieller)方法。[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黄家镇译,商务印书馆2020年版,第248页,注释5。]所谓法学的方法,就是在法学的研究活动、法律的解释与适用当中被有意识的加以运用的方法或者思维形式。法学方法论就是要揭示这些方法或者思维形式,并对之进行诠释学上的判断。要想学好民法,就应当阅读一些民法方法论书籍,掌握基本的方法论知识。笔者认为,至少应当掌握以下三部分方法论的知识:(1)关于法条的逻辑结构与类型的知识,即了解一个完整法条的要素包括哪些、不完整法条的类型有哪些(如说明性法条、限制性法条等);(2)法律适用中的三段论推理(演绎推理),即如何形成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并据此寻找相应的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最终得出结论;(3)主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包括狭义的法律解释与法律漏洞的填补,狭义的法律解释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当然解释、反面解释等不同解释方法;漏洞的填补的方法如类推适用、目的性扩张和目的性限缩以及基于习惯法等进行漏洞填补等。
5.5 多交流与多写作
《礼记》云:“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又曰:三人行,必有吾师。顾炎武先生说: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独学无友,则孤陋而难成。久处一方,则习染而不自觉。现代社会浮躁异常。如果没有师友夹持,则难以养成读书的好习惯。没有师友相互讨论,互相砥砺,也无法持久。曾国藩在给弟弟的信中说:“师友夹持,虽懦夫亦有立志。”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除了勤奋刻苦外,还需要经常与同学切磋交流,时常向老师请教。一方面,在课程的设置上,法学院应当为高年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多开设各类研讨课即Seminar,由同学们作报告并积极发言,参与讨论;另一方面,同学们自己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读书小组或案例研讨小组。举凡志同道合者,有识之士皆可加入,大家共同读书讨论,一起研讨案例。当然,最好还是参加老师组织的读书会。
笔者在清华法学院任教二十年来,除了出国之外,基本上每学期都会组织自己指导的研究生和本科生进行读书会,频率为一个星期一次,大家共同读一些法学领域的好书,每次由一位同学就指定章节进行报告,两位同学进行点评,然后大家相互发问讨论。清华法学院的不少老师也是多年来坚持组织学生开展读书会,这种对于学生的培养具有极大的裨益。通过与人交流,可以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无论是读书会上报告,还是提出问题或者回答问题,都是在训练清晰表达的能力,这对于法律人非常重要。写作对于法律人而言,更是极度重要。学习法律的人,一定要多说、多写,锻炼自己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法律人的写作主要是通过三种方法加以训练的:一是写案例分析报告,二是做文献综述,三是写学术论文。下面的三讲(第6-8讲)将依次介绍分析民法案例、做民法的文献综述以及写作民法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