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段论小前提案件事实的形成环节蕴含着丰富的民法学方法论命题。民法学方法论的视野不能局限于司法三段论大前提,不能局限于在既定的案件事实基础上探讨法律问题的解决。案件事实形成环节本身就存在以民法证据规范为大前提的司法三段论的适用。民事司法三段论本质上是“双阶层司法三段论”。
《民法证据规范论:案件事实的形成与民法学方法论的完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从民法证据规范角度使案件事实形成环节长期被遮蔽的方法论绽放光芒,注重新文科背景下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联互动、融合衔接。民法证据规范的发现、归类、解释适用和完善是对民法规范论和传统民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有益扩充。民法规范不简单等同于民事权利、义务、责任规范,略过举证责任等证据规范的民法是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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