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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专家论证刑事案件意见选编
0.00     定价 ¥ 11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76405804
  • 作      者:
    编者:刘金友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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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金友,1943年2月生,山东莱州人,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主任。
  1963年至1968年在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政法系学习,毕业后在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工作.1979年至1982年在北京政法学院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学习,师从张子培、严端、陈光中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批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专业的研究生。
  198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先后担任讲师(1984年)、副教授(1988年)、教授(1994年),硕士生导师(1994年)、博士生导师(2003年);曾先后担任校刑事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法学综合教研室主任、校科研处副处长、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2007年担任校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主任至今:1984年获律师资格并做兼、专职律师执业至今,先后担任校属北京市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名誉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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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在我国,对于个案开展法学专家论证,从改革开放开始,也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应当说这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正确处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冤错案件的纠错,如nie树斌案、呼格案等,都起到了关键的把关、定向和促进作用。
  但由于我国对于专家论证问题在立法上没有定位,司法部门对其也有不同态度,有的很为尊重,甚至主动提出要求,有的态度比较消极,甚至有的还责难其是干预司法,有的在判决书里还曾载明:律师提供的专家论证意见,不是证据,本院不予采信,云云。
  为此,余以为参照英美法关于《法院之友》(或称《法庭之友》)的立法、司法,将我国法学专家论证纳入立法的规范轨道,将专家论证意见,正式纳入司法领域,以趋利避弊,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而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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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6)甲、乙双方约定,合作终止后,“合作双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退还”。2014年双方终止协议时,该分公司经过内部审计,双方均按各出资1/2,其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和利润,也均按协议各1/2平分。这足以证明双方是履约各投资了50万元,终止时亦履约各按1/2平分。如果当初Y某某未出资一半,为什么终止合同审计时H某会同意各按1/2出资审计,并各按1/2平分固定资产和利润?如果是H某一人投资100多万元买了固定资产,Y某某未出资,终止合同审计时H某会按1/2分固定资产和利润,这是完全不符合情理的。
  (二)应如何综合评价双方的证据
  (1)控诉证据仅为言词证据,且与书证(合作协议)相矛盾,而辩护言词证据与书证《合作经营协议书》相一致。
  (2)控诉言词证据与该分公司开办时固定资产购买等费用情况相矛盾;而辩护言词证据与该分公司开办时固定资产购买等费用情况相一致。
  (3)控诉言词证据与该分公司终止分配固定资产等的情况相矛盾;而辩护言词证据与该分公司终止分配固定资产等情况相一致。
  (4)控方佐证H某口供的言词证据不足以否定辩方Y某某辩解的真实性,即英某某证明未记得Y某某投资入账,黄某某、胡某某证明Y某某没有投资,均为言词佐证,而这些言词证据不足以排除Y某某称将50万元交于H某,而H某将其入账时,或用其购买固定资产时,却故意不讲明有Y某某的投资的很大可能性;即,之所以如此,是为了故意回避Y某某投资的敏感情况,而这与Y某某和H某在该分公司登记时均未登记自己的出资情况,甚至连自己的名字、职务都未予以登记的情况是一脉相承的。
  (5)辩护证据Y某某的辩解,可由书证《合作经营协议书》、开办时固定资产的费用的物证、书证以及终止合同时双方平分分公司固定资产等实物证据、书证相佐证;而相反H某的口供则与上述系列书证、物证相矛盾。
  可见,按照综合判断证据的原则,辩护的证据更具有真实、可靠性,而控诉的证据不仅不具有刑事证据必须具有的排他性,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而且连民事证据的明显优势的证明标准都达不到。因此,案中证据不足以证明Y某某没有投资50万元,不足以排除Y某某投资了50万元的合理怀疑。故,一审判决认定Y某某没有提供50万元投资款,证据不足,依法不能成立。
  (三)一审法院对此判决的错误
  第一,片面性:判决书只列举控方提供的六项证据,完全不列举辩方提供的六项证据,根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52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的规定。
  第二,主观臆断性:根本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第52条关于综合全案证据、客观审查证据的原则。专家们指出只要将控辩双方的证据摆到桌面上,就明显可以看出:控方的证据均为主观证据,且多为传来证据。H某作为行贿方被告人,其供述Y某某未出资,本身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实质是口供,没有客观证据佐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而其余证人证言,皆属传来证据,单凭H某自说Y某某未出资,不足为凭。H某的该供述与客观证据《合作经营协议书》及其履行情况,各按1/2比例分红、各按1/2比例分配固定资产相矛盾,不足采信。
  辩方的证据:Y某某出资的辩词与客观证据《合作经营协议书》及其履行各按1/2比例分红、各按1/2比例分配固定资产等相吻合,其辩词说在公司账面不反映其出资情况完全是出于身份敏感而避嫌所致,是完全可信的。
  对双方的举证作综合客观评价,假若是民事诉讼,H某作为原告以上述举证证明Y某某没有出资,Y某某作为被告以上述举证证明其已经出资,H某的主张是不可能得到民事法官依法支持的,因为其举证证明的效力并不占任何优势,更谈不上达到民事证据的明显优势的证明标准。那么,在民事诉讼中都不能达到胜诉的证明效力,在刑事诉讼中却达到证明标准,岂不成了怪事。这种证明效力怎么能达到《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的三个条件,达到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性怀疑呢?
  对于这样一个重要案件,一审判决竟然对辩方举证不予列举、不予评判、只选择控方的举证定案,这在全国都是极为罕见的,专家们提请上级法院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此外,还须强调指出的辩方举证的经公证证明的《合作经营协议书》。协议中,双方各出资50万元,Y某某与H某分工合作负责公司具体管理。各按1/2分红,解散时各按1/2清算(包括投资的固定财产),不仅权利、义务清晰、明确,无任何证据证明该协议非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而无效,其协议在履行中,双方无任何争议,并得到全面履行(出资、管理、分红、清算),辩护方正式举证、反复强调,一审判决不仅对此不予列举,而且完全置之不理,这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二、案中有充分证据证明Y某某全面参与了涉案分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存在受贿款的问题
  对于Y某某自始至终全面参与了涉案分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案中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不存在任何异议。既如此,Y某某就不存在受贿利润款的问题。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高意见》)第3条则有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出资额。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以受贿论处。
  故此,由于Y某某参与了涉案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指控其受贿利润款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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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这起贿赂案的判决是否存在严重问题?
——Y某某被判受贿、行贿罪一案专家论证意见
2.被告人L某某被控贪污、受贿犯罪在证据上能依法成立吗?
3.W某某构成贪污罪吗?
4.被告人S某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吗?
5.被告人L某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等犯罪
6.被告人C某某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
7.关于J某行贿案专家论证的法律意见
8.被告人J某并不构成行贿罪
9.犯罪嫌疑人H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犯罪吗?
10.犯罪嫌疑人X某某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11.L某某、王某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12.意见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Y某某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吗?
13.一份重磅的法治考卷及其答卷与答案
——论证权威媒体曝光的S某某公司特大海外医疗诈骗案
14.Y某构成诈骗犯罪吗?
15.被告人W某某等被控诈骗犯罪一案应如何划清民事欺诈与诈骗犯罪的界限?
16.被告人Z某某被控诈骗犯罪依法成立吗?
17.没有被害人哪来的诈骗罪?
18.W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19.Y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启示
20.被告人S某某构成骗取贷款罪吗?
21.被告人R某某是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还是构成集资诈骗罪?
22.H某某等被告人被判集资诈骗罪依法成立吗?
23.Y某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24.新贷已覆盖了旧贷,还能以旧贷为由而判决借款人构成骗贷罪吗‘
25.Y某某被判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依法均不能成立
26.Z某某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吗?
27.利用提供虚假资料获取的建筑资质从事房地产项目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28.某公司共享支付交易系统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9.对L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一案应当如何依法处理?
30.被告人F某某是构成盗伐林木罪,还是滥伐林木罪?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是构成一罪,还是数罪?应如何正确处罚?
31.被告人Z某被判故意杀人罪依法成立吗?
32.警惕老赖逃债的新套路虚假控告债权人套路贷等犯罪
33.代持股东、让与担保股东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被害人吗?
34,能以三位医生的意见证据证明被告人M某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吗?
35.Q某某不构成诬告陷害罪而构成诽谤罪
36.对被告人C某某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应否核准死刑?
37.犯罪嫌疑人S某是否构成了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38.J某某、Y某等被告人是否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39.关于被告人W某某涉嫌盗窃罪的罪与罚问题
40.W某某等12人并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41.中某公司是否构成新型套路贷违法犯罪?
42.某某公司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43.F某某构成普通货物走私罪吗?
44.L某某并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45.被告人Z某某并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
46.C某某等人拆除违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47.被告人G某某构成恶势力犯罪吗?
48.被告人L某斌是否构成恶势力性质寻衅滋事罪和虚假诉讼罪?
49.G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因检察机关长期搁置了诉讼,是否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50.一审法院对起诉被告人F某的罪名有管辖权,而对于判决改变的罪名没有管辖权,其依法能够管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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