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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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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民法典实施精要(上2022年总则编物权编)
0.00     定价 ¥ 16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19765637
  • 作      者:
    编者:杜万华|责编:刘晓萌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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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杜万华
四川雅安人,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大法官。曾任*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兼任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具有丰富的民商事审判经验。直接参与或指导大量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先后参与《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并主持起草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司法解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10多部司法解释。
著有《马克思法哲学与法律社会学理论研究》《杜万华大法官民事商事审判实务演讲录》等多部专著,主编《合同法精解与案例评析》《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等多部著作;在《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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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民法典实施精要》分三卷本出版。上册内容为“总则编”“物权编”;中册内容为“合同编”;下册内容为“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
《民法典实施精要》将曾经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以后审判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抽出,结合民法典的相关条文,结合与民法典不相矛盾和冲突的相关单行民事法律的规定,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进行阐释,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在处理种类民事商事法律纠纷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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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  录
总 则 编
第一章 概 述
  一、民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
  二、民法典体系
  三、民法典构建的法律理论基础
  四、《民法典》总则编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基本规定
 专题一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基本规定中的八个亮点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明确民法调整范围
  三、明确民事权利保护原则
  四、明确民事活动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五、确定守法原则
  六、确立绿色原则
  七、明确民事案件的裁判依据
  八、为我国对外全面开放保驾护航
第三章 自然人
 专题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专题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专题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
 专题四 监护制度
 专题五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
  一、宣告失踪制度
  二、宣告死亡制度
 专题六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农村承包经营户
  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问题
  三、农村承包户经营的债务承担问题
第四章 法 人
 专题一 法人组织的性质和分类
  一、营利法人
  二、非营利法人
  三、特别法人
 专题二 法人组织民事责任的承担
 专题三 法人组织内部法律责任的承担
 专题四 正确处理法人内部和外部关系
 专题五 营利法人的社会责任
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
 专题一 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
第六章 民事权利
 专题一 我国民事权利体系的构成
 专题二 民事权利的取得和行使
  一、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相互对应、相辅相成
  二、规定的民事权利反映了当前时代的需要
  三、权利或权利客体受法律保护的区别
  四、权利取得的原则
  五、民事权利行使的原则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专题一 “旧瓶新酒”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三、适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民法领域
 专题二 通谋虚伪表示
  一、通谋虚伪表示概念
  二、通谋虚伪表示与类似行为的辨析
  三、通谋虚伪表示行为对外的效力认定
 专题三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五大变动
  一、可撤销事由的法律解释变动
  二、欺诈、胁迫主体方面发生的变动(第三人欺诈、第三人胁迫)
  三、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事由方面发生的变动
  四、删除民事法律行为可变更制度
  五、重订撤销权除斥期间规则
 专题四 违反强制性规定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问题
  一、准确认定强制性规定的范围
  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区分规则
 专题五 民事法律行为中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民事法律行为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二、附不可能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
第八章 代 理
 专题一 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
  一、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的概念与制度
  二、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的法律效力与补正
 专题二 职务代理
  一、职务代理制度的确立
  二、职务代理的构成要件
  三、越权职务代理的法律后果
 专题三 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立法沿革
  二、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专题四 表见代理
  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二、表见代理举证证明责任
 专题五 关于转委托代理中“紧急情况”的认定
第九章 民事责任
 专题一 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则
  一、民事责任概述
  二、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
 专题二 免责事由
  一、免责事由概述
  二、不可抗力
  三、正当防卫
  四、紧急避险
  五、紧急救助
 专题三 英雄烈士人格权益保护
  一、英雄烈士人格权益保护概述
  二、英雄烈士的界定
  三、英雄烈士人格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问题
 专题四 民事责任优先规则
  一、民事责任优先规则概述
  二、民事责任优先规则的适用条件
第十章 诉讼时效
 专题一 诉讼时效期间制度的适用规则
  一、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专题二 诉讼时效期间起算规则的特殊规则
  一、分期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规则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规则
  三、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规则
 专题三 诉讼时效利益的处分
  一、诉讼时效的法定性
  二、当事人不得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物 权 编
第一章 概 述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专题一 物权登记在物权的设立和变动中的作用
 专题二 物权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效力的关系
 专题三 异议登记生效后,利害关系人是否有权起诉主张物权
 专题四 不动产交易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
 专题五 特殊动产物权的登记效力
 专题六 已经依法占有动产时动产物权的设立与变动
 专题七 动产物权设立和变动前第三人占有动产的物权变动
 专题八 动产物权转让时约定出让人继续占有动产的物权变动
  专题九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和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国家行为的物权效力
 专题十 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专题一 物权的保护
  一、物权保护的救济途径
  二、物权请求权
第四章 所有权一般规定
 专题一 征 收
  一、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及民法保护
  二、农民住宅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征收补偿及民法保护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专题一 国家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专题二 集体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一、准确把握农民集体所有财产所有权的主体
  二、准确把握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客体
  三、准确把握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权能
  四、正确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五、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成员权
  专题三 法人财产权的保护——正确处理出资人财产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关系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专题一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一、正确区分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
  二、准确把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依法保护业主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
 专题二 物业管理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及权利义务
  二、依法保护业主对维修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共有部分的收益权归全体业主享有
第七章 相邻关系
 专题一 相邻权的民法保护
  一、相邻关系的特征及与地役权的区别
  二、相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正确把握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
  四、因相邻关系引起的补偿、赔偿责任
第八章 共 有
 专题一 共有权的民法保护
  一、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关系
  二、共有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
 专题二 共有物的管理和处分
  一、共有物的管理和处分规则
  二、共有物的分割规则
 专题三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
  一、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二、共有人优先权的保护顺位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专题一 善意取得
  一、善意取得概述
  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三、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四、遗失物的善意取得问题
 专题二 拾得遗失物
  一、物归原主的一般规则
  二、有关部门的通知或者公告义务
  三、拾得人和有关部门的保管义务
  四、拾得人费用请求权
  五、遗失物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
 专题三 添附物的归属
  一、添附制度概述
  二、附合物的法律归属
  三、混合物的归属
  四、加工物的归属
第十章 用益物权一般规定
 专题一 矿业权的民法保护
  一、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效力
  二、矿业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三、无证勘查开采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专题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概述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标准
  三、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请求赔偿
  四、代耕人能否因代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能否自动续期
  六、村委会能否以选举换届为由主张已签订的合同无效
 专题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
  一、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如何分配
  二、因土地调整需收回土地承包权应如何补偿
 专题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设定抵押权
  三、未经户内其他成员同意的转让合同的效力
  四、本集体经济组织外成员签订承包合同效力
 专题四 农村土地经营权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效力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互换
  四、土地经营权入股
  五、土地经营权抵押合同
  六、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专题一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民事权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应当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净地”出让
  专题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出让金提成不应作为土地一级开发的对价
 专题三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
  二、司法实践中应当坚持“房地一致”原则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四、转让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不导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专题一 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一、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二、宅基地及农村房屋流转的相关问题
  三、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村房屋继承问题
 专题二 农村房屋分割问题
 专题三 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一、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及重新分配问题
  二、登记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意义
 专题四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一、宅基地制度改革介绍
  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纠纷处理
第十四章 居住权
 专题一 居住权的取得
  一、居住权的性质和权能
  二、居住权成立的条件
 专题二 居住权的消灭
 专题三 公房使用权的民法保护
  一、公房使用权制度的历史发展
  二、公房产权的类型及性质
  三、公房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及处理规则
第十五章 地役权
 专题一 地役权的民法保护
  一、地役权的成立要件
  二、地役权的转让规则
  三、地役权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章 担保物权一般规定
 专题一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含义
  二、担保物权的合同
 三、担保物权的实现
  四、担保物权的社会作用
  五、反担保
 专题二 独立担保
  一、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二、担保物权从属性的例外
 专题三 担保范围
  一、担保范围的规定
  二、担保物权范围登记与约定的冲突
 专题四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
  一、物上代位性的含义
  二、涉及物上代位性的纠纷及解决
 专题五 混合担保
  一、混合担保制度的规定
  二、司法实践中的争议
第十七章 抵押权
 专题一 抵押财产的范围
  一、抵押财产范围的立法变化
  二、农村耕地抵押的重大变化
  三、抵押范围的其他问题
 专题二 浮动抵押
  一、浮动抵押的含义
  二、浮动抵押的风险
  三、抵押财产的确定
 专题三 房地一体抵押的问题
  一、房地产抵押的特殊性
  二、房地分别抵押的实务难题
 专题四 流质抵押
  一、流质抵押概述
  二、对流押条款的实务探索
 专题五 不动产抵押登记与合同效力
  一、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设立
  二、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
  三、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责任承担
  四、抵押权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
 专题六 动产抵押设立与登记
  一、动产抵押制度
  二、登记对抗的第三人范围
 专题七 抵押权与租赁
 专题八 抵押权与抵押财产转让
 专题九 抵押权保全
  一、抵押权保全的意义
  二、抵押权保全针对的是侵权行为
 专题十 抵押顺位的变更
  一、抵押权变更的对内对外后果
  二、不同情形不同变更的后果
  三、区别抵押权变更与怠于行使抵押权
 专题十一 抵押清偿顺序
  一、抵押清偿顺序的基本规则
  二、参照适用情形
  三、统一登记应势而生
 专题十二 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清偿规则
 专题十三 抵押物价款的优先权
  一、动产抵押物价款的新规则
  二、价金优先与所有权保留的关系
 专题十四 抵押权存续期间
 专题十五 最高额抵押的性质和范围
  一、最高额抵押权制度的性质
  二、最高额抵押范围
 专题十六 最高额抵押权的债权确定
第十八章 质 权
 专题一 动产质权的设立
  一、动产质权概述
  二、动产质权的标的
  三、动产质权的设立
  四、流质限制的新规定
 专题二 动产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收取孳息的权利
  二、代充质物的权利
  三、放弃质权的权利
  四、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押财产
  五、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六、禁止责任转质
  七、返还质押财产的义务
 专题三 动产质权的实现
  一、动产质权实现的条件和方式
  二、质押财产价款分配与剩余债务清偿
  三、出质人行使质权请求权
 专题四 权利质权的设立
  一、权利质权概述
  二、权利质权客体的种类及概念
  三、权利质权设立的条件
  四、主要权利质权的登记机关
  五、正确处理《民法典》与《票据法》关于票据质押规定的关系
  六、股权质权的设立
  七、未完成作品著作权质权的设立
 专题五 权利质权的实现
 专题六 应收账款质押
  一、应收账款质押的一般规定
  二、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
  三、应收账款质权设立后的法律适用问题
  四、应收账款的限制转让
第十九章 留置权
 专题一 留置权的成立
  一、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二、“牵连关系”的认定
  三、留置物的范围
 专题二 留置权的实现
  一、留置权实现的基本条件
  二、债务人请求实现留置权的规定
  三、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专题三 留置权的消灭
第二十章 占 有
 专题一 占有的民法保护
  一、占有制度概述
  二、民法对占有的保护方式
  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四、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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