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除绪论外,共有六章内容:
绪论主要介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设立的背景、定位以及意义。
第一章为生态文明立法研究综述。本章主要对国际条约以及美国、日本、德国等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理念、立法原则、立法形式、生态法律责任等制度建设成果的学术研究史及立法史进行梳理总结,通过参考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理念,以实现我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科学立法。
第二章为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概述。本章主要阐明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基础理论、立法要素以及立法要求等基本问题,为我国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奠定理论基础。
第三章为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现状。本章主要基于福建、江西、贵州三省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基础、发展阶段等区域性差异,明确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的价值取向与战略定位,以及结合国家对其定位的不同,梳理总结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的重点及工作的推进情况。
第四章为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的主要内容。本章是对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以及立法的制度设计、生态法律责任等内容的介绍,是对自2016年国家发布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至今的几年,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工作及成效的全面梳理总结。
第五章为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的成效。本章总结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在法律制度完善、生态司法、生态执法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而产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通过总结制度建设成效,凸显创新性制度设计与制度实施效果,充分发挥生态文明试验区法律制度建设的引领示范效应。
第六章为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的问题与完善。本章在总结、提炼、肯定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指出生态文明试验区立法在生态化、系统性、实操性以及趋同性等方面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加强人大立法引领、补齐立法短板、立足立法实效、加强协同避免趋同”等立法完善建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