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舆论对地方政府公信力冲击的频率和程度前所未有。在此背景下如何建设地方政府公信力,已经成为党和政府高度关心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时代性的重大课题。
网络舆论下的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本质上是一个法治问题,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本书以法治理念为指导构建我国网络舆论回应法律制度,包括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网络问政平台和网络舆论回应责任三项法律制度,其集中体现了网络善治所要求的透明、回应与问责三个核心标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善治或网络善治所要求的法治、共同参与、平等和包容、实效与效率、达成共识等标准。这三项法律制度共同指向网络舆论下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包括地方政府公信力维持、修复与提升)这一根本目标。“法治视角”和“研究的系统性”,是本书与同类研究相区别的根本所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