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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注释本(全新修订版)/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
0.00     定价 ¥ 1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4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19755263
  • 作      者:
    编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责编:冯高琼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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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性 权*机构出版,专业人士编写,法律文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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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法律出版社 成立于1954年,是司法部直属的法律专业出版机构,享有“社会科学类全国一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全国首批“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和“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团队。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的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权*、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近年来策划出版的畅销图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学生常用法律手册系列”“*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配套解读与实例系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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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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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适用提要1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与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总体目标*
  第五条 社会保障*
  第六条 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 社会责任*
  第八条 老龄化国情教育*
  第九条 社会研究
  第十条 奖励*
  第十一条 老年人的义务
  第十二条 法定节日*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养老基础*
  第十四条 赡养人义务*
  第十五条 对患病、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的赡养*
  第十六条 老年人的住房保障*
  第十七条 老年人承包的田地及其林木、牲畜的
收益*
  第十八条 关怀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第十九条 赡养义务的强制性*
  第二十条 赡养协议*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第二十三条 扶养义务*
  第二十四条 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
  第二十五条 禁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条 监护人*
  第二十七条 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二十八条 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十九条 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十条 护理保障工作*
  第三十一条 老年人救助*
  第三十二条 住房照顾*
  第三十三条 老年人福利*
  第三十四条 养老金及其他待遇保障
  第三十五条 物质帮助
  第三十六条 扶养、扶助协议*
第四章 社会服务
  第三十七条 社区养老服务*
  第三十八条 养老服务设施*
  第三十九条 政策支持
  第四十条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第四十一条 公办养老机构*
  第四十二条 分类管理和评估
  第四十三条 养老机构的登记
  第四十四条 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
  第四十五条 监督检查措施
  第四十六条 养老机构的变更、终止
  第四十七条 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第四十八条 养老服务协议*
  第四十九条 养老责任保险*
  第五十条 老年医疗卫生服务
  第五十一条 医学研究和健康教育*
  第五十二条 老龄产业*
第五章 社会优待
  第五十三条 社会优待*
  第五十四条 为老年人及时、便利地享受物质帮助
提供条件
  第五十五条 重大事项询问并优先办理
  第五十六条 司法优待*
  第五十七条 医疗优待*
  第五十八条 优先、优惠服务*
  第五十九条 文体场所优待*
  第六十条 筹劳义务免除*
第六章 宜居环境
  第六十一条 宜居环境建设*
  第六十二条 服务设施建设
  第六十三条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第六十四条 无保障设施建设
  第六十五条 宜居社区建设
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重视老年人作用*
  第六十七条 老年人组织*
  第六十八条 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十九条 对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支持和保障
  第七十条 参加劳动*
  第七十一条 老年人教育*
  第七十二条 老年人文化生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侵权救济*
  第七十四条 不作为或失职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家庭纠纷处理*
  第七十六条 干涉婚姻自由,拒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
虐待或实施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侵犯老年人财产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侮辱、诽谤老年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
人身、财产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不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处理
  第八十二条 工程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变通或补充规定制度*
  第八十四条 溯及效力
  第八十五条 施行日期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2020.5.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12.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2020.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2018.12.2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2020.12.26修正)
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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