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设计”这一概念源于德国法学的教育实践,是德国“预防性法学教育”的核心部分。“预防性法学”,即指当事人事先通过一定的行为(如“合同约定”),以预防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目前,无论是“预防性法学”还是“合同设计”,在中国法学学术界和实务界都罕有提及。但是,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合同设计“终究是一个绕不过的课题。
本书第一编“合同设计的方法和结构”介绍了合同设计的一般性事项、基本原则与方法。第二编“合同设计实务导论”则详述了 14个法律领域的具体合同设计技巧,包括:买卖法、赠与法、租赁法、雇佣法和劳动法、承揽法、居间法、融资租赁法、特许经营、物权法、社团法、民商事组织法、夫妻财产制合同法、继承法、一般交易条款法中的合同设计技巧。这些德国的“合同设计” 经验对中国法律人同样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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