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联合国人权保护机制中的临时措施
第一节 国际法院指示的临时措施
一、临时措施的特点
二、指示临时措施原始标准的界定
三、临时措施的法律约束力
四、国际法院所指示的临时措施的宏观影响
第二节 联合国人权机构中的临时措施
一、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要求的临时措施
二、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要求的临时措施
第三节 国际法院指示的临时措施与联合国人权机构中的临时措施之比较
一、制度基础不同
二、法律约束力的差异
第二章 欧洲人权保护机制中的临时措施
第一节 要求或指示临时措施的机构
一、欧洲人权委员会
二、欧洲人权法院
第二节 临时措施的制度基础
一、个人申诉制度与临时措施的并存与冲突
二、国家间指控制度中产生临时措施之障碍
第三节 指示临时措施标准内涵的重新定义
一、个人申诉案件可受理性的忽略
二、紧急且极端严重的情势
三、可能遭受不可恢复性损害
四、临时措施标准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四节 临时措施的法律约束力
一、临时措施法律约束力来源
二、临时措施法律约束力的演变历程
三、临时措施法律约束力的持续时间
四、临时措施的适用范围及延伸
五、不遵守临时措施的原因
第三章 美洲与非洲人权保护机制中的临时措施
第一节 要求或指示临时措施的机构
一、美洲人权保护机制中要求或指示临时措施的机构
二、非洲人权保护机制中要求或指示临时措施的机构
第二节 临时措施的法律约束力
一、临时措施的法律约束力来源
二、人权委员会所要求临时措施的法律约束力
三、人权法院所指示临时措施的法律约束力
第三节 美洲和非洲人权保护机制中临时措施与欧洲人权保护机制中临时措施之比较
一、临时措施请求主体的缩减
二、要求或指示临时措施权力的分散
三、法律约束力的差异
四、适用频率与效率的减弱
第四章 亚洲人权保护机制中引入临时措施的讨论
第一节 引入临时措施之动因与可能性
一、引入临时措施之内外动因
二、引入临时措施的可能性
第二节 引入临时措施过程中的意识与现实障碍
一、亚洲困境中主权与人权意识层面之冲突
二、人权条约与人权机构的双重缺失
第三节 构建成熟亚洲人权保护机制,培植临时措施土壤
一、增强合作意识,减少干扰因素
二、发挥亚洲次区域人权保护机制的推动作用
三、对其他区域人权保护机制的借鉴
四、我国在亚洲人权保护机制中的积极实践
第五章 国际人权保护机制中临时措施的困境与出路
第一节 临时措施之困境
一、临时措施的附属性
二、要求或指示临时措施权力的分散
三、条约对临时措施规定的空白
四、监督机制的不完善
第二节 临时措施之出路
一、增强临时措施的独立性
二、实现要求或指示临时措施权力的统一
三、增补条约对临时措施的规定
四、完善相关监督机制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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