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人权文明概论》:
陈独秀也表现出强烈的社会主义人权思想,提出了较为系统的人权思想,强烈谴责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入侵,倡导开展民族解放运动,以维护民族自决权。他甚至认为,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下,工人和农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生存权受到严重威胁,唯有以暴力革命手段,进行国民革命,才能改善民众的生存状况。陈独秀尖锐地指出:“什么民主政治,什么代议政治,都是些资本家为自己阶级设立的,与劳动阶级无关。”他继续说:“立宪政治在19世纪总算是个顶时髦的名词,在20世纪的人看起来,这种敷衍不彻底的政制,无论在君主国民主国,都不能够将人民的信仰、集会、言论出版三大自由权完全保障,不过做了一班政客先生们争夺政权的武器。”他疾呼道:“现在人人都要觉悟起来,立宪政治和政党,马上都要成历史上过去的名词了,我们从此不要迷信他罢。什么是政治?大家吃饭要紧。”31在这里,陈独秀对西方民主、人权存在的局限性的认识,不可谓不深刻,而且,“吃饭”,这一中国历史上的一大难题,也是当时保障人民生存权的关键问题,其重要性被陈独秀一语道破。
具体来说,早期马克思主义的人权思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提出民族自决权。李大钊提出以民族自决的方式解决西方列强在华有关的问题,认为民族自决是中国人民摆脱外国殖民统治,并享有其他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前提。他说:“我们若是没有民族自决、世界改造的精神,把这强盗世界推翻,单是打死几个人,开几个公民大会,也还是没有效果。我们的三大信誓是:改造强盗世界,不认秘密外交,实行民族自决。”32他认为在当时半殖民地的历史条件下,国际、国家问题皆可浓缩为民族问题,而民族问题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根本方法,是享有其他人权的最基本问题。在这里,民族自决就成为解决一切不民主、不公正问题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对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状态下的中国,不解决民族自决问题,不解决国家主权问题,光靠开“几个公民大会”,是断然解决不了人权等问题的。国家的不幸必然导致人民的不幸,实行民族自决,推翻强盗统治的世界,建立国家平等、人人平等的世界,才是解决中国问题的根本出路。李大钊的民族自决主张,显然是受到了列宁的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理论的影响,视民族解放为中国革命的重要内容。与民族自决权相统一,李大钊还把人民是否掌握国家政权作为划分国家制度和政权形式的重要标准,把实现民主制度作为国家主权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如果政府违背了人民的意志,人民就有权起来革命,就有权撤换或者推翻它。33很显然,李大钊的这一思想在当时具有非常大的感召力,为广大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陈独秀清晰地认识到资产阶级人权的虚伪性,而无产阶级的自主权是一种真正的人权。他认为主权就是“在国内办理各种政事,都有自己做主的权柄,决不受别国的干涉”。他认为各个民族都是平等的,都有自决的权利去寻求解放,而不是受到其他民族的压制,这是一种基本性的人权,是真正的人权。他还主张,民族自主权不是一个超阶级的概念,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自主权各有特点,无产阶级的自主权是一种真正的人权,维护国家自主权是一个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的义务。为此,他高度宣扬人的个性自由,认为只有造就有强烈个性自觉意识的共和国民,才能有真正的共和政治、民主国家。而要获得独立的人格首先意味着摆脱压迫、束缚,实现个性解放。在这里,陈独秀的个性解放是民族解放的核心,在他看来,中国的封建专制是窒息人们创造精神、造成中国落后的主要原因,必须发起一场新文化运动以彻底地摧毁封建宗法制度,实现人的解放和人民民主的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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