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
为票决制立法让全流程各环节更规范
时间回到2022年9月29日下午——
“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规定》,成为又一个重要节点。
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立法,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为什么要立这部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票决制在基层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但各地开展工作的步骤、环节不尽相同,“需要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对民意征集、实施、监督等各个过程进行规范,进一步总结、提炼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升全省票决制工作的整体实效”。
《规定》是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重要立法任务。2022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甫一公布,《规定》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便随之成立。
前期调研发现,基层对民生实事的征集机制还不够完善,个别地区为了上会票决而征集,存在时间过短、覆盖面不广等问题。监督方面则存在有效监督手段不够、力度不大等缺陷,距离全过程监督仍存在一定距离。
《规定》对症下药,对征集和提出、审议和票决、实施和监督等环节都作出规范。
例如针对健全民意征集机制,《规定》就从发布渠道、征集机制等方面着手,要求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有效渠道发布公告,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同时,可以健全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常态化征集机制,建立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储备库。此外,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主动参与,广泛收集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结合梳理研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提出建议项目。
而对民生实事确立后的实施和监督,《规定》更是着墨颇多,覆盖了实施中的各种可能性,以确保不走过场,将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前,各级政府应将包括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内容的实施计划向社会公布;实施过程中,如果调整或暂缓、终止,应当及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完成后,政府应将上一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同级人大常委会可对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规定》两处强调“普惠均衡”。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是为了从立法层面确保更多群众享受到发展红利,“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背景下,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规定》通过后的第二天便开始正式施行,因为10月对于民生实事来说是个重要节点——全省各级政府陆续启动民生实事征集程序,通过网络、手机、热线、信件等渠道,征求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受益面广的实事建议项目。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群众更加省时省钱省心《规定》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全省票决制,提升工作整体实效。其中关键的一环,就是实现民生实事项目全流程公开和量化闭环管理,保障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各个环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为此,《规定》明确,要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票决制,打造全省统一的民生实事数字化应用。9月5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审议了《规定(草案)》。当天下午,省民生实事数字化应用专班迅速成立。
应用要在2023年各地两会召开前实现主体功能上线。专班成立后的每一天,工作人员蔡超都觉得在“打仗”。
11月15日晚上8时,记者来到省民生实事数字化应用专班时,大办公室里依然灯火通明。
“在征集实事项目的时候,应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专家的作用,让更多人参与征集活动,这样选出来的实事才更贴近百姓所需。”“各地民情民意平台的接入清单,还需要梳理一遍。”十多位专班成员你一言我一语,打磨着全省民生实事数字化应用中的每一个细节。
办公室大屏上,一张应用体系架构图尽显系统基本逻辑。把民生实事“提、定、办、评、赛”5个核心环节互联互通,实现量化闭环。为确保广泛吸纳民情民意,应用还接入了全省各级民呼我为、人大代表联络站和政协民生议事堂等数字化应用数据。
“目前,应用的征集、筛选、分办等功能已经上线。”蔡超告诉记者,全省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建议都将汇集归总到应用打造的民情库中。如何从海量的民意数据筛选出具体实事项目,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是应用面临的第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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