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七章。第一章系统梳理世界主要国家腐败犯罪刑事立法发展过程及国际反腐败公约对反腐败刑事立法的基本要求,对现代国家反腐败刑事立法的共同特征进行了归纳和评价;第二章分析了积极治理主义在先现代化国家的兴起过程,论证了积极治理主义的概念与特征,阐释了积极治理主义对现代国家腐败治理策略及刑事立法原理发展的影响;第三章探寻了积极治理主义在中国话语体系中的合理定位,明确了积极治理国家发展战略观及积极治理反腐败战略观的概念,对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演变与治理模式进行了系统考察,提出了积极治理反腐败战略观导向下反腐败刑事立法政策的应然选择;第四章对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立法运行效能进行了实证研究,指出了立法规范在腐败规制能力上存在的问题;第五章在积极治理反腐败战略观下对廉洁性法益进行反思,提出以公职行为的不可徇私性和公职行为的不可收买性为标准的“分层化”廉洁性法益设计,就贿赂犯罪立法结构性更新与体系性完善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贿赂犯罪立法完善建议;第六章基于监察体制改革及监检衔接之现实问题,提出了积极治理反腐败战略观下腐败犯罪“分体式”追诉模式的法治化构建路径与方案,并对腐败犯罪刑事追诉程序的立法完善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反腐败刑事程序立法的完善建议;第七章围绕海外腐败治理展开研究,明确了反海外腐败立法的完善策略与措施,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海外腐败法(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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