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处理刑名事务是有清一代的基本国策。这不仅关系到一介草民的生死得失,还与家天下的安危治乱密切联系。其时,刑部上承天子,下控直省边疆,有“天下人命系于刑部一官”之说。通过加强刑部的职权来带动、协调王朝刑名事务的运行,是清廷维护社会治安与统治秩序的关键。
不论在设计上还是实践中,皇帝都是清代刑名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清代的大案,表面看来非常合乎律例,毫无君主个人肆意妄为的痕迹。事实上,每到这种时候,皇帝的个人意志,早已通过奏折密嘱、当面示意或法司官员的个人揣摩等形式渗透进整个案子的办理过程当中。专业而驯顺的刑部,是他们最得心应手的工具……
本书讨论清代刑部通过怎样的改革方式,在政务运作与人事安排上与其“天下刑名总汇”的职责要求相匹配,进而从“刑狱平”的角度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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