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委员会赞成。当联邦委员会否决联邦法律时,两院或建立调解委员会消除分歧,随后国家杜马对联邦法律进行复审。在国家杜马不同意联邦委员会决定的情况下,如果国家杜马再次表决时有不少于国家杜马代表总数2/3的代表投票赞成,则联邦法律被视为通过。但国家杜马通过的有关联邦预算,联邦税收和收费,金融、外汇、信贷与关税调整,货币发行,批准和废除俄罗斯联邦签署的国际条约,俄罗斯联邦国家边界的状态与保卫,战争与和平等问题的联邦法律时,须交联邦委员会审议。“如果俄罗斯联邦总统在指定期限内向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核实联邦法律是否符合宪法,那么在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审议该请求期间,该法律的签署期限被暂停。如果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确认联邦法律符合宪法,则俄罗斯联邦总统应在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3天内签署该法律。如果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未确认联邦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则俄罗斯联邦总统将其退还国家杜马而无需签署。”国家杜马还有权批准总统提名的总理人选,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的提议,批准俄罗斯联邦政府副总理和联邦部长的候选人(由总统提名的部长除外),决定对俄罗斯联邦政府的信任问题,听取俄罗斯联邦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任免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行长,听取联邦中央银行行长年度报告,任免审计总署总审计长及其半数审计员,按照联邦宪法规定任命和解雇人权事务专员,宣布大赦等。杜马还有权“提出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的建议或者反对俄罗斯总统行使权力的议案”,但在新俄罗斯独立30年的历史上,杜马没有罢免过总统,在20世纪90年代总统与杜马斗争激烈时期也没有过,原因在于条件过于苛刻,基本不可能。
杜马选举是俄罗斯公民表达政治意愿的重要途径。人民的意志是权力的主要源泉,让国民表达意志、兑现公民对国家发展的宪法权利,是国家杜马选举的意义所在。
1993年宪法规定,俄罗斯总统和杜马任期都是4年。2008年,梅德韦杰夫总统在国情咨文中建议延长总统和杜马任期,经过宪法修改程序,俄罗斯联邦总统和国家杜马代表的任期分别延长至6年和5年。2011年12月选举产生的杜马应该任期到2016年12月,但因职能需要调整杜马选举的时间和方式,时间从12月调整到9月,恢复混合选举制,2017年9月才选举产生新一届杜马,但这届杜马任期还是从2016年算起,因此在2021年9月举行了新一届杜马选举。
杜马最大的变化是其450名代表产生的办法。在叶利钦时代,国家杜马实行混合选举制:一半代表根据得票率进行分配,在大选中获得5%以上得票率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可以进入国家杜马;另一半由单席位选区选举产生。普京当政后,不断对国家杜马的产生办法进行改革。2005年4月,杜马通过新的国家杜马选举法,废除混合选举制,从2007年起杜马选举将完全按政党得票率分配代表,政党进入杜马的门槛从5%提高到7%,且不允许建立政党联盟,这使一些小党失去了进入国家杜马的机会。2014年2月14日,杜马通过了普京提交的有关恢复国家杜马混合选举制的法案,进入国家杜马的得票门槛由7%降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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