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共育:高校党建引领组织育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高校组织育人协作有待提升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组织育人协同体系的构建仍需完善,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各单位部门形成育人合力上参差不齐。一方面,纵向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学生的“三自”管理存在不连贯、不畅通的现象;另一方面,横向多种类型组织之间缺乏主次性、层次性、联动性、共生性、牵制性、互补性等关系纽带,未能将“一段渠”放到“整条渠”的视野范围内考量,出现了各自为政的现象。高校由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和内部治理等的需要,组织机构形成一整套完整体系,并形成领导和被领导、管理和被管理、服务和被服务、监督和被监督、指导和被指导的相互作用关系。由于高校自身的组织属性和功能特征,决定了高校所有内设组织都要强化立德树人这个核心功能,服务于人才培养和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与事业大局。对照这个要求,高校内设组织除了学生、教师专责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部门,以及专业性的委员会组织(如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委员会等机构)之外,其他组织在组织育人方面存在专业性“短腿”、专业化参与不力,在共建共治、齐抓共管方面存在协作性不充分、不自觉、“不合拍”等现象。这些客观上制约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和“大思政”的实际成效与质量提升。
党组织育人作用发挥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统筹引领,带动协调作用。首先,基层党组织带动其他群团组织发挥育人作用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基层党组织在发挥自身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引导与监督各类群团组织推进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等工作上力度不足。尤其在处理与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自治组织的关系时,监督不力、管理缺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其次,以基层党组织建设统领高校各单位各部门育人工作亟待加强。高校党委与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凝聚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部门单位力量协同推进立德树人工作上存在一定提升空间。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进育人工作时常常出现职责界定不清晰、功能定位不明确的情况,不同部门单位间也往往缺乏层次性、协同性与互补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党组织育人的整体质量。
4.高校组织育人评估有待构建
高校组织育人工作制度评估机制有待健全。“碎片化”特征明显,育人合力不足,一是育人格局不成熟。组织育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具有连贯性、动态性和互补性,各类组织既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整体,又是形色各异、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个体,因而高校组织育人应是一项系统工程。就目前来看,部分高校尚未形成成熟稳定的组织育人工作格局,组织育人个体与整体、系统和要素的关系还未完全厘清,导致学生组织育人呈现出零散状态。高校管理制度下的高校党建工作虽然不断完善且凸显成效,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高校管理制度下的高校党建工作制度还不太健全,是当下高校党建工作中一项比较普遍的问题。如高校党建工作中高校党委领导体制的执行力度还不够强劲,院系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机制的规定还不够明确。高校党建工作中高校党委领导制度普遍比较健全,但问题表现在其监管力度和执行力度还不够,经常有一些监管不到位、分工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处置不到位的情况发生,最终使得党建工作的问责制度难以真正执行到位。院系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机制的规定不够明确,高校管理制度下很多管理工作在下移,院系党委(党总支)在高校党建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是高校党建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但在一些院系领导中存在分工不明确、党支部的具体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如何对党员进行管理、如何有效开展党建活动等工作都还有待完善。需要通过完善高校组织育人责任体系、监督反馈机制、考评奖惩机制,提高党组织制度育人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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