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安全理论创新研究》:
国家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利用公共政治权力推行的维护自身利益的思想体系和行为规范,是全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形式。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是阶级实施政治统治的工具,国家的性质是统治阶级性质的外化表现,国家意识形态也是由执掌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所决定的,也就是由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所决定。但是执掌政权只是具备政党意识形态国家化的最大条件,并不意味着执掌政权后政党的意识形态自然转化为国家意识形态。其中需要经过复杂程序和多种手段的联合实施,才能达成这一目标,比如将政党意识形态写入宪法和法律、在教材体系中导入政党意识形态、用政党意识形态引导社会主流价值观等都是实现目标的重要途径。政党意识形态虽从根本上决定国家意识形态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但两者之间并非完全相同。阶级性是政党意识形态的核心特征,但国家意识形态并不唯一反映和体现统治者的利益。政党对阶级利益的维护需要借助国家机器,最理想的状态是实现阶级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同构以及政党意识形态与国家意识形态的同一。然而这种理想化状态现实中很难实现,社会利益分化以及思想的多元化等因素决定了政党意识形态不可能轻易超越其阶级属性的限制。而要让政党意识形态取得全社会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和赞同,就需要在政党意识形态国家化的转变过程中将体现其他群体和阶层的意识形态更多地纳入国家意识形态范畴。也可以这样说,政党所代表的阶级利益的实现需要以服务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为基础,国家意识形态也需要在执政党意识形态主导下更多地包容其他社会意识。由政党意识形态到国家意识形态,这算是意识形态发展过程中的第二次飞跃。
因此,从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先锋队”属性我们就可以看出政党意识形态在同国家意识形态的联动发展中的内涵扩展。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都在不同程度上构建了国家意识形态形象,淡化了只为无产阶级利益代言的政党意识形态话语色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文化自信”“总体国家安全观”“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要思想也都以国家意识形态话语的形式出场。
社会意识形态、政党意识形态与国家意识形态三者关系中,政党意识形态源自社会意识形态,又通过国家意识形态的形式保障阶级利益的实现。其中政党意识形态的形成并夺取政权这一步最为关键,政党意识形态通过政治权力的保障,将其转化为国家意识形态,进而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将政党意识形态植入社会生活,让其以社会意识形态形式运行,这对统治阶级来说是其阶级利益实现的低成本方式。因为这种已经内化为主体文化认知和政治价值的意识形态已经取得了主体的高度认同,或者说认同本身就是以自己所意识到的利益为基础展开的。这就如同一个自政治社会化伊始便高度认同生态主义的个人或群体,在生态主义成为其政党的意识形态之后,又进而通过执掌政权将生态主义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时,仍然或者更加认同这种意识形态的情况。社会意识形态显然具有一种底层的渗透优势。对政党意识形态来说,运用手中的国家机器,将政党意识形态国家化,通过全体社会成员利益总代表的国家意识形态形象将政党意识形态的阶级色彩淡化,更容易取得社会成员的普遍共识和价值认同。同时,国家意识形态也需要完成社会心理认同的构建,才能最终让政党意识形态得到更广泛的认同与服从,因为“观念与思想只有内化为社会心理层次的动机、认知、态度和文化性格,成为人们处世、行事的动因,才能真正引导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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