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黑格尔在耶拿大学作为编外讲师时撰写的手稿,是黑格尔力图摆脱谢林哲学影响,进行独立的哲学体系建构的最早尝试,对其后的三大《耶拿体系纲要》的创作奠定了基础。它包含了《精神现象学》思想的重要萌芽,并对《法哲学原理》中的“伦理性”概念的体系化建构产生深远的影响,是从历史发生学视角考察黑格尔法哲学的基本文献,是理解早期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必读文本。本书被西方学界高度关注,卢卡奇、马尔库塞、狄尔泰、哈贝马斯、霍耐特等西方著名学者对其均有深入的研究,并将它作为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重要文献依据。
本书分为三部分,按照“自然伦理”“否定伦理”“绝对伦理”形成严密的逻辑论证框架,与《法哲学原理》的“抽象法”“道德”“伦理”的三分法有很强的思想关联性,其“否定伦理”被学界视为是最具创造性和革命性的,它很好地实现了从“自然伦理”向“绝对伦理”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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