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所写的 《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 (以下简称《大纲》),最早发表于《德法年鉴》1844 年2月第1期和第2期合刊上。巧合的是,这期还发表了马克思的两篇文章——《论犹太人问题》与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这篇文章引起了马克思的关注,正是 《大纲》开启了两位伟大思想家一生的友谊。马克思后来写道:“自从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批判经济学范畴的天才大纲 (在《德法年鉴》上)发表以后,我同他不断通信交换意见,他从另一条道路 (参看他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得出同我一样的结果。”
马克思不止一次地推荐过这篇文章。在 《资本论》中,马克思多次引用 《大纲》的论述来佐证自己的结论。1880年,在为恩格斯的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法文版写的前言中,马克思提出:“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是当代社会主义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1844年就以他最初发表在马克思和卢格在巴黎出版的 《德法年鉴》上的 《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引起了注意。《大纲》中已经表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某些一般原则。”
《大纲》成文时间较早,其内容极富创见,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具有 “开端”意义,对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构建有着不可磨灭的 “地基”价值。
富有争议的事情发生在 1871年。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威廉·李卜克内西曾请求恩格斯将此文重新发表于该党爱森纳赫派的机关报 《人民国家报》上。恩格斯拒绝了这个请求,他在回信中如此写道:“这篇文章已经完全过时,而且有许多不确切的地方,只会给读者造成混乱。加之它完全是以黑格尔的风格写的,这种风格现在也根本不适用。 这篇文章仅仅具有历史文件的意义。”
这一文本真是 “过时的历史文件”吗?了解当时的实际情况会发现,恩格斯反对发表有别的用意,而不是真觉得它 “过时了”。此时马克思正在全力从事 《资本论》第2卷和第3卷的写作,恩格斯更希望李卜克内西刊印这些作品。李卜克内西在同一时间也收到了马克思的书信,信中写道:“恩格斯要我转告你,他在 《德法年鉴》上的文章现在只具有历史价值,因而已经不适用于实际宣传。相反,你应从 《资本论》中选登较长的片断,例如关于 《原始积累》一章的片断等等”。
也就是说,恩格斯反对刊出 《大纲》,其真正用意是想要将发表机会留给更为成熟的 《资本论》片断,给 《资本论》腾出宣传空间,不希望 《大纲》这一早期作品使得读者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产生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