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纳税人】
一、税收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税务规范性文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征税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纳税人的类型】
一、税收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税务规范性文件
(一)居民企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二)非居民企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等省市国家税务局执行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股息条 款涉及受益所有人案例的处理意见》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投资情况下认定受益所有人问题的公告》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有关非居民税收问题的批复》
第三条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一、税收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部门规章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税率】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 【应纳税所得额】
一、税收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税务规范性文件
(一)一般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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