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公司形式
第三条 公司法律地位
第四条 股东责任和股东权利
第五条 公司章程及其约束力
第六条 公司名称
第七条 公司名称的规范要求
第八条 公司住所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定与辞任
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第十二条 公司形式变更及其债权债务处理
第十三条 子公司、分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转投资
第十五条 公司转投资及对外担保
第十六条 职工权益保护
第十七条 公司工会与民主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党组织
第十九条 公司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二十条 公司社会责任
第二十一条 股东应依法行使权利
第二十二条 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十三条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第二十四条 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和表决
第二十五条 无效决议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撤销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撤销或者不成立的后果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
第三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内容及公示
第三十三条 公司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及效力
第三十五条 变更登记
第三十六条 公司营业执照事项变更
第三十七条 公司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 分公司设立登记
第三十九条 欺诈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条 公司信息公示
第四十一条 优化公司登记服务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四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
第四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责任承担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制定
第四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记载事项
……
第二部分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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