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导论
第一节 研究对象
一、“国家级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
二、“国家机关”
三、“组织法治”
第二节 研究意义
一、实践意义
二、理论意义
第三节 研究现状
一、总体情况概览
二、主要观点综述
第四节 研究方法
一、规范研究
二、实证研究
三、比较研究
四、案例研究
第五节 研究框架以及可能的学术贡献
一、研究框架
二、可能的学术贡献
第一章 国家级开发区、新区国家机关的组织法现状
第一节 中央立法之中的相关组织法现状
一、《宪法》以及组织法律
二、其他法律
三、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部门规章
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其他司法文件
六、小结
第二节 地方立法之中的相关组织法现状
一、地方性法规
二、地方政府规章
三、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小结
第二章 国家级开发区、新区国家机关的设立依据和基本定性
第一节 “两区”管理机构的设立依据和基本定性
一、“两区”管理机构的设立依据
二、“两区”管理机构的基本定性
第二节 ‘‘两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设立依据和基本定性
一、“两区”法院、检察院的设立依据
二、“两区”法院、检察院的基本定性
第三节 ‘‘两区”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设立依据和基本定性
一、“两区”人大工作机构的设立依据
二、“两区”人大工作机构的基本定性
第四节 “两区”监察机构的设立依据和基本定性
一、“两区”监察机构的设立依据
二、“两区”监察机构的基本定性
第三章 国家级开发区、新区国家机关的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第一节 “两区”管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第二节 ‘‘两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两区”法院的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二、“两区”检察院的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第三节 “两区”人大工作机构的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第四节 “两区”监察机构的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第四章 国家级开发区、新区国家机关的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
第一节 “两区”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
一、“两区”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
二、“两区”管理机构的权力配置
第二节 “两区”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配置
一、“两区”法院的权力配置
二、“两区”人大工作机构的权力配置
三、“两区”监察机构的权力配置
第五章 国家级开发区、新区国家机关的撤销和合并机制
第一节 撤销、合并“两区”国家机关的必要性分析
一、合法性层面的分析
二、合理性层面的分析
第二节 撤销、合并“两区”国家机关的条件分析
一、撤销“两区”国家机关的条件
二、合并“两区”国家机关的条件
第三节 撤销、合并“两区”国家机关的主体分析
一、“两区”国家机关的撤销主体
二、“两区”国家机关的合并主体
第四节 撤销、合并“两区”国家机关的程序探究
一、撤销“两区”国家机关的启动程序
二、合并“两区”国家机关的实施程序
附录一 各省级行政区的各类型国家级开发区数量(2023年)
附录二 已经查实之“两区”法院的名称
附录三 已经查实之“两区”检察院的名称
附录四 部分国家级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
附录五 国家级新区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
附录六 实际脱离所属上一级行政区管辖的乡级行政区
附录七 部分国家级开发区托管行政区简况
附录八 国家级新区直管行政区简况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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