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几年前社会上出现的“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剥削论”和“消灭私有制”等言论,多次明确澄清这些说法是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但这些言论给社会公众带来的困惑和思想混乱并没有消失,且持续在民营经济人士群体中发酵,严重影响了民间投资、就业和中国经济健康发展。
为了“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中国民营经济理论亟待创新,只有从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实践出发,创新经济价值创造原理,尤其是企业家在价值创造中作为出资人、风险承担人、管理者、创新者、复杂劳动者的角色、贡献、报酬等原理,才能澄清各种错误言论,真正“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
实证研究发现,民营企业家的集中涌现和阶段性退潮与宏观经济周期息息相关,并结合改革开放以来不同阶段民营企业所遇到的问题,对民营企业家作为风险承担人的角色与社会责任,民营企业的社会企业属性做出了新的理论阐述;进而结合民营企业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提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应当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期目标,以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如何形成“热带雨林”式的良好经济生态等全新理论观点,建设性地回答了中国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在价值创造、财富分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等各环节的理论认识问题;间接回应并否定了一直以来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的各种错误言论,希望能为促进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扫清理论认识上的障碍,并推动全社会形成积极、客观,加符合时代特征的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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