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作为人类海洋利益共享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被首次提出,为解决全球海洋治理困境提供了全新理念与应对之策。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中所包含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以国际法形式加以固定,才能充分发挥其维护全人类海洋利益的作用,增强其实效。因此,实现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制化对推进人类共享海洋利益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而与此同时,人类的能源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据相关机构预测,到下个世纪初,深海油田很可能成为满足世界能源需求的主要来源,国际海底区域内蕴藏的巨量矿产资源也将因此而凸显其重要的能源价值。通过人类长时间对深海底的科学研究与相关技术开发,国际海底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开采已经具备了现实可行性。然而,国际海底区域内现有相对滞后的立法规定尚难以满足实现资源商业化开采的需求。因此,本书在探究海洋命运共同体国际法内涵的基础上,分析其国际法制化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探寻其国际法制化的实现路径;并选取国际海底区域内开采规章制定为海洋命运共同体国际法制化的实践,通过梳理国际海底区域内现有的开采规定,针对国际海底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立法完善建议;同时结合各国的深海立法情况,为中国的国际海底区域内开采立法完善以及构建完善的深海法体系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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