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书法之美》:
人们津津乐道“宋书尚意”,宋朝也确实是个“重意”的时代。对书法的挚爱和贡献,宋太祖本不逊于唐太宗。蔡绦《铁围山丛谈》中说太祖其书“皆雄伟豪杰,动人耳目,宛见万乘气度”。太祖之弟赵匡义,朱长文《墨池编》中说他“留神墨妙,及既即位,区内砥平,朝廷燕宁,万机之暇,手不释卷,学书至于夜分而夙兴如常”。由于皇室的重视,书法艺术与强盛的大唐相比,虽未呈现出“碧海鲸鱼”恢宏气象,但也被雕刻成“兰苕翡翠”玲珑风采。苏轼、黄庭坚、米芾等,均是时代之骄子,敢于突破唐人的樊篱,蹬出“尚意”新的蹊径,功勋至伟至著。从艺术审美来看,书法之本体构成,含有实用性与艺术性。书法由文字实用性而来,朝着实用性弱化、艺术性增强的方向迈进。“重意”,促进书法再次向艺术性迈出关键步履。有这一步,艺术性与实用性距离才更趋分离。所以“尚意”本也是站在历史高标准审美观照中总结出的评价,同样以超俗拔尘的姿态屹立于书法史之前沿。
耐人寻味的是,宋以意趣为能,却显露一种“两极游移”之美学特质。一方面“重意”,欧阳修在他的《六一题跋》中说:“学书不必惫精疲神于笔砚,多阅古人遗迹,求其用意,所得宜多。”代表众多书家的心声。另一方面“轻意”之风也甚嚣于耳,不绝如缕。米芾从表面上看貌似以魏晋书意为准绳,但内心深层潜伏着极端心理矛盾,他既有求外“即物穷理”式之“神似”,也有求内“发明本心”式之“胸次”。他反对书法由意而发,因为书法,毕竟是具有特定内涵超越于人意念之上的高级符号,运用这种符号,就得受其特性约束和规范,作为纯粹意念无法驾驭这一艺术。换言之,书法艺术实际上不可能也无法真正凭自我意念来挥洒和泼散。
“重意”与“轻意”理论源头交集是“意切其书”,两者均是由“意”如何“切”人书法,即“意”如何与书法吻合作为共同点。此悖论得以各自成立,实质上为两者侧重点不同,本无深刻之矛盾对立。纵观各自论述,首先在时序上,书家们先“反意”,倡导学习法度,当“法度”相当成熟后开始“重意”,成为“意”之主宰。苏轼在《跋黄鲁直草书》中说:“霍去病穿城踏鞠,此正不学古兵法之过也。”说霍去病挖破城垣以开辟踢球场地,损耗兵卒体力,是不懂兵法的体现。但他在《又跋汉杰画山二首》中又说:“观文人画,如阅天下马,取其意气所到。乃若画工,往往只取鞭策、皮毛、槽枥、刍秣,无一点俊发,看数尺许便倦。”此跋与前跋看似针锋相对,但实质本无二致,不过是在强调书法要有个由“反意”到“重意”这一动态推进过程。其次,“重意”强调书家学识与修养,“反意”强调书法本体内在规律性。书家的学识当然重要,赵构认为秦汉等各位书法大家,都因胸次万象、操尚高洁,方得以发为文字、映照编简。董迪在他的《广川书跋》说:“议者不知书有天机,自是性中一事,而学习特求就法度规矩尔。至于离方遁圆、不守绳墨、自作胜概,谓非天得不可也。”晁补之《无咎题跋》观点与此相通:“学书在法,而其妙在人。法可以人人而传,而妙必其胸中之所独得。书工笔吏,竭精神于日夜,尽得古人点画之法而模之,浓纤横叙,毫发必似,而古人之妙处已亡。妙不在于法也。”他们都在表明,书法之妙纯粹是书家天分资质决定,不可传授、不可习得。而“反意”者则认为,书法必须遵循规律,付诸功夫才能走人大道,笔画结构章法须守定则。米芾在他的《海岳名言》就纲领性提出:“字要骨格,肉须裹筋,筋须藏肉,帖乃秀润生。布置稳不俗,险不怪,老不枯,润不肥。变态贵形不贵苦,苦生怒,怒生怪。贵形不贵作,作入画,画入俗,皆字病也。”只有熟谙功夫的书家才可臻在艺术上“游刃有余”,做到信笔挥洒而莫不中节。
“真切”进入书法审美,开篇起题于东方智慧火花和人类文明结晶的闪烁与碰撞。我国早期文明,虽然儒道各有传统,但魏晋之后儒道逐渐合流,佛教开始传人中国,儒道佛交融诞生了本土特质之禅宗。“禅”之本义为沉思、静虑,追求“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之境界,禅宗《古尊宿语录》所言“第一义的知识是不知之知,修行的方法也是不修之修”,告诫人们所知所修,要按照自然规律生活,而不是一味地苦修,正如宋释道原《景德传灯录》所说“青青翠竹,总是法身;郁郁黄华,无非般若。”这个“法身”即超越于世俗,拥有实体性的自我,亦为最“真切”之所在。这与道家追求“天人合一”同出一辙,《庄子·田子方》篇中说:“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和墨,在外者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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