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代总统都赞誉不已的经典著作
畅销全球数百年,时至今日仍然再版不断
全世界青年都在阅读的“人生指导”读物
无删节全译本
无论是从自传的角度,还是从美国思想史的角度来看,作为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的励志奇书,《富兰克林自传》都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富兰克林以拉家常的方式,把自己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娓娓道来,在通俗易懂的叙述中不时闪现睿智和哲理的火花,开创了美国传记文学的优良传统,使自传成为一种新的文学体裁。
本书一经问世便大受欢迎,世界各地的青年人都希望学习富兰克林成功的秘诀,他们把这部书当成“人生指导”读物。
第一部
1771年写于特怀福德圣阿萨夫主教家
亲爱的儿子,
对于获取祖先的轶闻趣事,哪怕是一星半点,我向来都是乐此不疲的。咱俩在英国的时候,我在亲属的孑遗中间周旋打听,为达到目的风尘仆仆,多方奔走,当时的情景恐怕你还记忆犹新吧。眼下我想,如若了解一下我的生平景况(其中很多你并不熟悉),兴许会同样对你的脾胃吧;再说,我目前在乡下闲居,指望过一个礼拜无人打扰的清静日子,于是我坐下把这些大事小情一一给你写了下来。何况,我这么做还有别的一些诱因。我生于贫寒之家,长于无名之户,如今不仅家境富裕,在世界上还小有名气,还有,我一辈子福星高照,我为人处世的种种手段,托上帝之福,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功效,对于这些,我的子孙后代也许愿意了解了解,因为他们或许会发现其中有些对他们的境遇也同样适用,因此也宜于效仿。那份福气,每当我进行反思时,使我有时情不自禁地要说,如果有人提议由我选择,我毫无异议,愿意从头再活一遍,只不过还得要求作家们享有的那种权益:出第二版时可以把第一版上面的某些差错予以修正。除了修正错误,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其中的一些凶事险情改得叫别人觉得更顺心一点,即使此举遭到拒绝,我还是愿意接受这个提议。不过,既然再活一遍没有指望,只好退而求其次,最像再活一遍的事情似乎就是对这一生的一种反思了;要使这种反思尽可能地经久不衰,那就是诉诸笔墨。谈起自己,谈起自己当年的壮举,老年人自然喜欢喋喋不休,我也在所难免。有的人出于对老人的尊敬,觉得只好硬着头皮听一听,但我的絮叨却不会使他们生厌,因为这番话可以读,也可以不读,那全随他们的意愿。最后,(我还是先承认为妙,因为矢口否认也没人会信)也许我会大大地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其实,我总是听见或看到我可以毫不虚夸地说之类的开场白,紧接着就是虚头巴脑的东西。人大多不喜欢他人爱慕虚荣,而自己的那颗虚荣心再大也安之若素,然而我无论在哪里遇到虚荣,总是以礼相待,因为我相信,虚荣对于爱慕者也好,对于他周围的人也好,往往都是有益无害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有人将自己的虚荣当作人生的慰藉之一而感谢上帝,那也不足为怪。
说到感谢上帝,我想满心谦恭地供认我提及的已经过上的幸福生活全是上帝的恩赐,他开恩给我指点我所运用的手段,并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功效。对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所以我虽然不可认定,却可以期望同样的恩佑仍会赏赐予我,使我那幸福得以延续,或者使我能经得起致命的逆境的打击,因为别人遭受过的这种打击我也可能遭受,我将来的命运怎样只有上帝知道:哪怕是苦难,他也有权赐予我们。
我的一位伯父(他同样有搜集家族轶事的爱好)有次交给我一些笔记,给我提供了有关咱家祖先的一些详细情况。我从这些笔记中得知,这个家族在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村居住了三百年,以前还有多久,他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从富兰克林这个名称被他们用作姓氏的时候开始,当时全国人都在取姓,在此之前,富林克林是一种平民阶层的称号);家族拥有大约三十英亩完全保有的地产,兼营打铁生意,这是一个家传行业,一直传到伯父为止,长子总要学这门手艺,干这一行当的。我的伯父和父亲都遵守这个家规让长子打铁。我查阅埃克顿的户籍簿时,发现只有1555年以来的出生、婚姻、丧葬的记录,那个堂区没有保存此前任何时段的户籍登记。从那本户籍册上我发现,我的直系祖先往上连推五代,都是幼子,我则是幼子的幼子了。
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1598年,一直住在埃克顿,直到年事过高不能料理事务,才搬到牛津郡班伯里镇他儿子约翰家里居住。约翰是个染匠,我父亲跟着他当学徒。我的祖父最后在那里去世,并在当地安葬。1758年我们瞻仰过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托马斯住在埃克顿的老宅子里,最后把它留给了独生女儿。女儿的丈夫姓费舍尔,威灵堡人,后来他们把宅子卖给了一位伊斯台德先生,现在此人是那里的领主。祖父有四个儿子长大成人,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乔赛亚。由于眼下资料不在手头,我只好尽我所能给你描述一下他们的情况,如果那些材料在我离家期间没有丢失,你会在其中找到更多详尽的记载。托马斯跟他父亲学打铁,但聪明伶俐,堂区的大绅士帕默先生便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兄弟都得到过同样的鼓励),后来具备了做法律文秘工作的资格,成了该郡事务中的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是该郡或北安普敦镇和他那个村子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这方面的事例我们在埃克顿听到的不在少数,所以他受到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高度关注和大力资助。他于旧历的1702年1月6日去世,正好是我四年后出生的日子。我们是从埃克顿的几位老者那里听到有关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描述的,我记得你听了以后感触良深,觉得非同寻常,因为这些情况跟你所知道的我的情况非常相似,如果他是在我出生的同一天去世的,你说人们也许以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学了染匠的手艺,我想是染毛料的。本杰明学的则是染丝绸的手艺,是在伦敦当的学徒。他聪明能干,我一直把他牢记在心头,因为我小的时候,他到波士顿来找我父亲,在我家住了好几年。他活到很大年纪。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留下了两卷四开本的诗稿,是写给亲友的即兴的短小篇什。下面是他送给我的一首样章。他自创了一种速记法,还教过我,由于从来没有实际运用,现在我忘得一干二净了。我的名字就是随这位伯父取的,因为他和我父亲感情特别深。他非常虔诚,每逢优秀的宣教士布道,他都要前去聆听,并用他的速记法将它记下,所以缀编起来的布道文可谓卷帙浩繁。他也很热衷政治,就他的地位而言,也许热衷得未免过了头。前不久,我在伦敦得到了一个他汇总的集子,收编的是从1641年到1717年涉及公众事务的全部重要政论小册子。从编号来看,好多卷已经缺失,但现存的仍有8卷对开本的,24卷四开本和八开本的。一位旧书商人碰见了这些小册子,由于我有时候从他手里买过书,所以认识我,便把它们拿给我看。看样子是伯父去美洲的时候把它们留在这里的,这已经是五十年前的事情了。书的页边空白处有他做的很多批注。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加入了宗教改革;在玛丽女王统治期间继续信仰新教,那时候由于他们激烈反对老教,有时就有祸患之危。他们有一部英文《圣经》,为了把它安安全全地藏起来,它被打开,用几条带子网在一把榫接木凳座板底下的框子里头。我的高祖父给家人诵读时,便把凳子倒过来四条腿朝上,搁在膝头翻阅带子下面的书页。还要有一个孩子在门口望风,如果看见教会法厅的传令官来了,马上就来报告。遇到这种情况,凳子又往下一翻,四条腿站在那里,这时候《圣经》又像先前一样藏在座板底下了。这件轶事我是从本杰明伯伯那里听说的。全家人一直信奉英国国教直到查理二世王朝行将结束,当时有些牧师在北安普敦郡召集秘密宗教会议,因不信国教而被驱逐,本杰明和乔赛亚追随他们,终身矢忠。家中其余的人则仍然信奉国教。
我父亲乔赛亚老早就结了婚,大约在1682年带着老婆和三个孩子到了新英格兰。由于秘密宗教集会被法律明文禁止,而且屡遭捣乱,这就导致了他的熟人中的一些重要人物移居该地。我父亲被说服,同意随他们一同前往。在那里他和元配夫人又生了四个孩子,跟继配又生了十个,总共十七个。我记得有一次其中的十三个围着餐桌吃饭,他们后来都长大成人,结婚成家了。我是最小的儿子,出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底下还有两个妹妹。
我母亲是继室,名叫阿拜娅·福尔杰,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彼得·福尔杰属于新英格兰的第一批移民。科顿·马瑟在他的新英格兰教会史(书名为《美洲基督教大全》)中满怀敬意地提到了他,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称他是一位虔诚而又博学的英国人。我听说他写过各种各样的即兴小诗,不过只印行过其中的一首,好多年前我还看见过。该诗写于1675年,是写给当时当地政府部门有关人士的,反映了时风和人气,朴素无华。它倡导良心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浸礼会、贵格会和其他教派;他把对印第安人战争和临降到这个地区的其他灾难都归因于这种迫害,是上帝的一连串审判,要惩罚这种滔天大罪;还呼吁废止那些严刑峻法。我觉得全诗写得平易得体,雄浑奔放。我还记得最后的六行结尾句,不过那节诗的前两行我已经忘了,大意是他的批评出于善意,所以愿意公开作者的姓名,
因为做一名诽谤之徒,
我可从心底里恨之入骨。
我眼下就是舍奔镇的住户。
在此把姓名向你公布,
彼得·福尔杰,就这么称呼
做你的挚友,无意冒渎。
我的几个哥哥都当学徒,干着不同的行当。我父亲有意把我这第十个儿子当作什一税奉送给教会当差,所以八岁那年,就让我上了文法学校。我从小就聪明好学(读书认字时年龄肯定很小,因为我就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不会读书),父亲的朋友们一致认为我肯定能成为一名优秀学者,这样便更加坚定了他的目标。本杰明伯伯也举双手赞同,并且提出如果我愿意学他那套速记法,他就把他的好多卷速记布道文全部送给我,我想就权当提供的一笔资本吧。不过我在文法学校上了还不到一年,尽管在此期间我从班级里的中等生一步一步上升到尖子生,而且提前跳到二年级,以便当年年底升入三年级。然而这时候,我父亲考虑到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大学教育的花费他可提供不起,况且,很多上过大学的人后来的日子很清苦,我听见他给他的朋友说出了这些理由,于是他一改初衷把我从文法学校转到一所写算学校。这所学校是由当时的一位名人乔治·布劳内尔操办的,总的来说,他办学非常成功,而且采用的是循循善诱、春风化雨式的教学方法。在他手下,我很快习得了一笔好字,但算术不行,而且没有什么起色。
十岁的时候,我被领回家帮父亲做事情,也就是制造蜡烛和肥皂。他学的并不是这门手艺,但来到新英格兰以后,发现染匠这一行当不怎么需要,养活不了一家人,所以就改了行。于是他就叫我剪剪烛芯,浇浇蘸模,灌灌烛模,看看店面,跑跑腿,打打杂什么的。我不喜欢这个行当,一心想到海上闯荡;但我父亲坚决反对;不过,由于在水边居住,我常在水里进进出出,熟习水性,老早就学会了游泳、划船。跟别的孩子坐上小船或独木舟时,一般都由我驾驶,尤其遇到难关时,更是当仁不让;在别的场合,我一般也是孩子王,有时候也会把他们带进窘境,我想举一个例子,因为它突显出早年的一种公益精神,尽管当时这种做法未必合适。水磨池的一边与盐碱滩相连,涨潮的时候,我们常站在滩边捉鱼。踩久了,滩地便成了烂泥汤。我提议在那里建造一个码头,好让我们有地方站,我还领着哥儿们看了一堆石头,那本来是准备在盐碱滩上修座新房子用的,可正好符合我们的需要。于是天临黑工人们一走,我动员了几个小兄弟,来了个蚂蚁大搬家,两三个人抬一块,把石头统统搬走,建起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一早,工人们发现石头不见了,大为惊讶;结果发现石头筑成了我们的小码头;他们便追查石头是谁搬走的;自然我们谁也跑不了,无一例外都被告到家长那里;于是被各自的父亲狠狠收拾了一顿;虽然我口口声声说这项工作如何有用,但我父亲说不诚实有何用,说得我心服口服。
我想你也许愿意了解一些我父亲的体貌和性格特点吧。他体格健美,中等身材,比例匀称,结实有力。他心灵手巧,画儿画得不错,还懂一点音乐,嗓子清亮悦耳。有时候,忙了一天之后,到了晚上,他用小提琴拉着圣歌的调子,和着曲调唱着歌儿,真是动听极了。他还有一种机械天赋,间或使用一下别的手艺的工具,也是得心应手,驾轻就熟。然而他的不同凡响却表现在对一些需要慎重处理的问题,无论是私事还是公事,他都能达到透彻的理解,做出可靠的判断。他确实没有担任过公职,他子女多,要管教,日子紧,要拼搏,所以只好一心扑在生意上,不过,我清楚地记得,隔三岔五总有一些头面人物登门拜访,专门征求他对该镇或他从属的教堂事务的意见,并且对他的判断和建议表现出极大的尊重。平头百姓遇到什么困难,也常来找他出出主意,双方有什么事情争执不下,总要请他出面评评理。只要做得到,他总喜欢邀请某个明达的朋友或邻居来他家吃饭交谈,他总是注意引起某种巧妙或有用的话头,启迪他的孩子们的思想。这么一来,他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生活行为中善良、正义和谨慎之类的表现上,自然就不大留心桌子上的饭菜色香味如何,入时不入时,合口不合口之类的问题了;所以我从小到大,对这类事情不管不顾,摆在面前的无论是佳肴还是糟糠,我都无所谓;由于对这类事情不上心,所以时至今日,如果吃过饭才一两个钟头,有人问我吃了些什么,我很难说得上来。这种习惯在旅行时倒使我占了便宜,因为我的同伴养成了挑食的习惯,一旦不对胃口心情就非常郁闷。
自 传
第一部
两封信
第二部
第三部
第四部
致富之路
富兰克林年表
在我的一生中,能让我佩服的人有三位,第一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二位也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三位还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乔治·华盛顿
富兰克林生下来时比我们中的任何人都还要穷,但他具有不以自己穷困为耻的勇气,并凭借这勇气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的伟人。他所倡导的奋斗精神,为千千万万梦想事业有成的青年指明了通往成功的捷径。
——托马斯·杰斐逊
他从苍天那里取得了雷电,从暴君那里取得了民权。
——安·杜尔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