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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
0.00     定价 ¥ 6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4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32794447
  • 作      者:
    R.H.,托尼
  • 译      者:
    赵月瑟,夏镇平
  • 出 版 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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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1. 本书是资本主义经济史领域的经典著作,主要论证了欧洲中世纪的宗教观念有意或无意中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韦伯相比,托尼更加关注宗教信仰与经济发展的广泛历史和社会影响,更加强调资本主义的道德和伦理维度。托尼在书中批评了日益增长的经济不平等,并呼吁建立健康、合作和共赢的经济体系,更加契合当下阶层流动性降低、贫富差距的现实。

2. R. H. 托尼是最早研究资本主义起源的史学家,他的研究成果对后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如莫里斯·多布、罗伯特·布伦纳等有重要影响。在托尼看来,虽然资本主义的病症暴露在当下,但病根却深埋于过去。托尼认为关键时期是16—17世纪,既与地理大发现引起的商业革命相关,也与宗教改革时期新教思想的冲击和影响有联系。

3. 《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英语世界销量最高的史学著作。他运用16—17世纪英国出版的大量小册子,深入探讨新教尤其是英国清教与资本主义的关系。托尼表示,他的研究受到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启发,但对两者关系的理解与韦伯并不相同。托尼认为,韦伯过分强调精神因素,忽视了其他因素,尤其是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他说:“16—17世纪荷兰和英国资本主义发展,不是因为他们是新教国家,而是由于经济大变动,尤其是地理大发现及其后果的影响。”在托尼看来,“所谓资本主义精神,就是为了追求利润可以抛弃一切道德禁忌的大无畏气概”,但这种精神在人类历史上长期受压制,宗教改革拆除了维护中世纪教义的制度和组织基础,为“地理大发现”后奔涌而来的资本主义打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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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R. H. 托尼(R. H.Tawney,1880—1962)

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历史学家、社会批评家、教育家。曾先后任教于格拉斯哥大学、牛津大学,并担任伦敦大学经济史教授。其代表作有《16世纪的士地问题》(The Agrarian Problem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1912)、《贪婪的社会》(The Acquisitive Society, 1920)、《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Religion and The Rise of Capitalism, 1926)、《中国的土地与劳工》(Land and Labour In China, 1932)等。

除此之外,托尼也是一名积极的社会-政治活动家和改革家,他服务于不少公共教育团体并长期担任英国政府的经济顾问。五十多年持续的社会实践及其思想和人格,为他赢得了极大的声望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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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  理想与现实

概略地说,16世纪所继承的经济思想的背景便是如此,而它在土地占有权、价格、商业和金融组织方面所发生的令人困惑的变化,使这一时代成为经济发展史上的转折点。很显然,这一哲学所蕴含的全部意义在一个方面是极其保守的。进步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任何彻底的社会重建了。在中世纪无数的异端运动中,人们渴望的社会目标往往与对教会统治集团奢侈浮华的批评联在一起。官方教会讨厌下层社会思想独立,而且他们有关其尘世幸福的思考与关于其永恒拯救的思考同样可恶。它不赞成这些危险的思考,有时候无情地镇压它们,其酷烈程度不亚于现代史上对那些可怕的暴动实行的非常野蛮的白色恐怖。

在思想上,宗教舆论完全赞同一种静止的观点,认为社会秩序是不可变更的,只能接受,不能改进。除了极少的场合之外,它的发言人总是重复传统的教义。根据那种教义,脚生来便是劳动的,手生来便是战斗的,头脑生来便是统治的。因此,他们自然谴责各种社会变动,如计划推翻自然秩序的公有化运动, 虽然自由市的兴起乃是中世纪欧洲的一种荣耀,乃是以后几乎一切文明发展的开端。他们提出经济品行问题,并非因为他们渴望促使人们改进,而是因为他们一心要维护传统的个人道德标准,而经济品行乃是构成个人道德的一个重要部分。

在实际生活中,教会是一个巨大的既得利益者,与经济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在农业和土地占有权方面。它本身就是最大的地主,它对封建制度不会不满,就像教会委员会(今天最大的矿产主)不会发动反王室的征战一样。属灵派方济各会修士敢于无视教皇约翰二十二世的诏书,坚持圣方济各有关抱贫守朴的教规,对他们的迫害使人想到,各种反对把富裕神圣化的学说与基督的教导过于相似,是基督教教会的权势人物所无法接受的。

整个中世纪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农奴制或隶农制。在这种制度下(除了意大利和佛兰德之外),90%以上的人口是农业人口。面对16世纪农业竞争中出现的各种前所未闻的罪恶行为,保守的改良主义者会为一个消逝了的时代的社会和谐而叹息。那个时代“在东家和佃户之间编织起这样一种亲密的附属关系,东家像照料孩子一样对待他的佃户,而佃户也像孩子对待父亲那样自然地爱戴和顺从他的东家”。他们对过去时代的理想化描述,作为对以往那些世纪生活状况的说明会给人误导,但作为对他们自己时代生活状况的批评,却又给人启发。实际上,就构成中世纪农民主体的奴隶般的佃农而言,农民过富足日子的黄金时代(除了偶然的例外)是一个浪漫的神话,对这个神话没有谁会比农民本身更感到惊讶。封建所有制的本质就在于毫无掩饰、毫不知耻的剥削,强迫劳动,在农民自己租种的土地急需劳动力的关键时刻让他去服额外的徭役,数不清的苛捐杂税,为东家磨面粉、烘面包的义务,还有领主法庭的私人审判。庄园的租税,劳动力的短缺,还有(在英国)王室持续不断的蚕食,模糊了这种制度的边界,在15世纪的英国,一个欣欣向荣的自由民阶级在农奴制的没落中兴起。但是,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期内,它的长期影响还是非常巨大的。在它底下生活的人完全明白它的残酷性。稍微有了一点积蓄的农民所采取的第一步行动,就是为自己赎身,摆脱在领主的领地干活的义务。英国的农民起义,法国的扎克雷起义,以及德国农民的多次起义,揭示了社会矛盾激化的状况,后来的运动很少有超过它的。

人们自然要问(虽然一些论述中世纪经济学的作者不让自己问),宗教舆论对农奴制抱什么态度。而要回答这个问题,恐怕只能说,除了罕见的少数几个人之外,宗教舆论对它视而不见。的确,教会谴责乱收租税,并且竭力主张应人道地对待农奴。的确,它把解放农奴说成是一种虔信的行动,好像送给穷人礼物一样。因为农奴不是“活的工具”,而是人;在上帝的眼里,所有的人都是奴隶,而且在天国里,病丐拉撒路走在富人前面。的确,隶农是一个法律范畴而不是一个经济范畴;在14世纪的英国,有一些农奴是富人。但是对个人的解放并不等于对制度的谴责。不管“疯狂的神父”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官方教会(其财富主要来源于农奴制)的言行非常谨慎。

教会法规似乎承认并坚持农奴制。 没有什么重要的圣职人员声明反对它。阿奎那把它说成是罪恶的结果,但这并不妨碍他根据经济的理由为它辩护。几乎所有的中世纪作家似乎都接受它或为它辩护。教会的地主们,虽然或许在他们的方法上稍微保守一些,但在总体上和其他地主并无优劣之分。农民最不乐观,最缺少信心,这是一种会感染人的情绪,人们担心,有时候它对并不关心租金收入额和农业利润的孩童的影响,不亚于对封建贵族的影响,而教会统治集团的首脑与这些贵族抱成一团,难分难解。当机会来临时,无名的约翰和磨坊主约翰,还有赶大车的约翰(也许他认识他们的朋友),烧掉了圣阿尔班一个男修道院院长的法庭卷宗,砍掉了一个大主教的脑袋,在肯普滕一个男修道院院长的庄园里发动了暴乱,其狂热不亚于对非神职剥削者的洗劫。不是教会,而是德国和英国的起义农民,提请人们注意这一事实,即“基督已使所有人自由”; 而且,至少在德国,他们的教会首脑很少对他们发慈悲。农奴制的消失(说到底,直到18世纪晚期它才在法国消失,直到19世纪才在德国消失)是一个普遍的经济运动的组成部分,教会与这个运动没有什么关系,而教士们作为财产所有者,有时候还抵抗这个运动。农奴制的消失应当归功于法国大革命人道主义的自由主义,而不是基督教教义。

事实是,教会的胜利本身使它缄口不语。3世纪时的教会,是少数信徒面对着一种异己的文明,它可能提出抗议和批评。但是,当酵母与整个面团混为一体时,当教会不是被看作一个社团,而是被看作社会本身时,它就不可避免地被它所吸收的群众稀释了。其结果是一种妥协,对于这种妥协,批评者可以说“多么不可容忍的东西被接受了!”而赞美者可以说“多么不可容忍的东西被缓和了!”

批评者和赞美者都没说错。因为如果说宗教舆论默认了许多要求,它也提出了许多要求,那种使得中世纪教会无力处理中世纪土地制度种种弊端的心理习惯,恰恰是使它能够(至少在理论上)强有力地处理个人经济交易的习惯。在中世纪初期,它曾经是保护和平劳动的象征,关怀穷人、不幸者和被压迫者的象征,反对赤裸裸的暴力和压迫、维护社会团结(至少是维护这一理想)的象征。随着经济文明的越来越复杂,它面临着许多用它传统的范畴很难把握的问题。但是如果变换运用的话,它们就无须被废弃,而使我们今天感到困惑的经济伦理世界,又会被它转变为一种新的、虽然使人难堪的机会。不管怎么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使原则失效的种种限制性说明,使宗教法规阐释者的工作和其他法律阐释者一样失色的诡辩,把人类最普通的活动和最难克服的欲望都纳入一种包罗万象的普遍制度的努力,仍然在整个中世纪闪耀着暗淡的光芒。当人们提出区分私人生活中允许做的事和商业中允许做的事,从而为贪心提供逃脱指责的理由时,就有必要强调指出: 仁爱的戒律既是对私人生活的约束,同样也是对商业活动的约束。当人们提出原则只适用于那些最不能严格运用原则的生活关系,从而回避原则的严肃性时,就有必要尝试建立一种制度,它要强硬到能够抵制肆无忌惮的商业行为,又要足够灵活以利于合法的交易。如果说强调上层社会中间贪得无厌盛行并未说错的话,同样重要的是要看到,人们正确地称之为罪恶,他们并未学会说服自己相信贪心是进取、贪婪是节俭。

这样的对立十分诱人,难怪有些作者会对它们详加考究。对于对自由竞争不再抱幻想、希望有一种比市场裁定更令人信服的社会需要标准的一代人来说,中世纪盛行的对经济利己主义妒忌、嘲笑的猜疑情绪,并不像理性时代的乐观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难理解。而理性的时代,就它有关人的社会行为的理论而言,要比13世纪更配称作信仰的时代。在20世纪,由于出现了垄断企业和联合企业,由于用商业控制了工业,又用金融业控制了工业和商业,企图规定公平的工资和公平的物价,搞定量供应,对食品、纺织品实行管制,所谓的经济和谐或许就有点信誉难保了。它对待经济组织问题的态度,似乎更接近于中世纪市民对高利贷者和囤积居奇者冷酷贪欲的愤怒,而不像它天真的祖父们在看不见的手准确无误的操纵下所感到的信任。

不过,这种相似虽然不是杜撰的,却是非常表面的,过分强调这种相似,便不能正确评价中世纪思想中那些十分典型的因素。中世纪思想的重要贡献并不在于有关价格和利息的特殊理论,在任何时代,每当经济环境使消费者和借债人面对勒索时,这些理论都会被重新提出。它的贡献在于,它坚持社会是一个精神的有机体,而不是一架经济机器,经济活动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统一体中的一种从属的部分,它为实现整体的道德目标提供物质手段,应当受这些目标的控制和约束。经济欲望的暴政是如此冷酷无情,经济利益的帝国如此不可遏制地自我扩张,因此,一种把它们限制在应有的地位(作为文明的仆人,而不是主人)的理论,有理由被看作一种蕴意丰盈的自明之理,它是一切健全哲学中的一种永恒的要素。也许今天也不像一个世纪以前那样清楚,以如此容易用量和质来解释的经济需要的标准代替下述概念乃是一个纯粹的进步。这个概念就是: 一种生命的法则高于个体的欲望和暂时的需要,这也就是中世纪思想家所说的“自然律”。

话都说完了,事实没改变,在所论及的小范围里,我们仍然面临着经济生活道德化的问题,这个问题并没有放弃。实验也许一直行不通,而且几乎从一开始,教会当局臭名昭著的腐败就使它信誉扫地。教会当局反复宣讲放弃财产,却以身教示人贪婪。但是,这当中有某种崇高的东西,否认这种概念的崇高与美化它的实际成果同样荒谬。让经济利益服从宗教的尝试产生过影响,最好的证明便是,改革者不断做出同样的尝试。在他们看来,教皇是基督之敌,教会法规是一种讨厌的东西,为正派人所憎恶,到了16世纪,它的垮台已是显而易见、毋庸置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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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第一章  中世纪背景

一  社会机体

二  贪婪之罪

三  理想与现实

第二章  欧洲大陆宗教改革家

一  经济革命

二  路德

三  加尔文

第三章  英国国教会

一  土地问题

二  宗教理论与社会政策

三  个人主义的发展

第四章  清教运动

一  清教和社会

二  神圣的戒律对抗贸易的宗教

三  经济美德的胜利

四  治贫新药

第五章  结论

托尼的世界及其学术成就

注释

索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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