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美国作家福克纳:把意识流融入人物的内心世界
在介绍外国经典文学作品的计划中,迟迟没有写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的《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一直在名单中,台湾译作《声音与愤怒》,是我最早看的志文出版社译本),是因为他的这本小说过于复杂,怕在有限的篇幅内不能详细介绍其精粹。近年由于教写作课的关系,我都会以这部小说为意识流技巧的模板。虽然我知道学生不一定会看完整本小说,但能让他们涉猎这样一本技巧高超的名著,对其小说技法的学习不无帮助。
今天之所以介绍《喧哗与骚动》,是因为最近重读福克纳的传记和作品,兴起了写小说的念头,顺便想通过对这部小说写作技艺的分析,探讨一下小说写作的艺术。
讨论福克纳的作品,总是难免牵涉现代小说的技法和艺术。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和弗吉尼亚· 伍尔夫(Virginia Woolf,1882—1941) 的意识流技巧,让福克纳由写实主义进入现代主义创作之林。年轻时一直醉心于文学写作的福克纳,由笔记、散文、诗歌到小说,都在努力尝试找出一种福克纳风格。不同于海明威的简洁明快,福克纳通过不同人物的内心世界刻意地展示文学语言的艺术(两人的敌对风格也造成了两派读者的对立)。
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的代表人物,在后面介绍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以描写黑人内心世界为主的莫里森,就被称为福克纳的继承者。福克纳在美国南方密西西比州一个没落的庄园出生和成长,高中没读完便辍学。他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服过兵役,复员后常常以此为自豪,整日穿着军服穿街过巷,四处宣扬自己在战役中受过伤,有时甚至用走路一拐一拐来证明。但事实上他从没上过战场,由此可见他当时的虚荣心。虽然高中没毕业,但他于1919 年以退伍军人的身份进了密歇根大学,后来因为觉得无聊而中途辍学。他希望当一个专业作家,于是一面打工,一面写作投稿。
爱好文学的福克纳在大学一年级时便不时在校刊发表诗歌与短篇小说,后来休学了,仍有作品在校刊发表。虽然能赚点稿费,但这离他专业写作的理想还远。福克纳的工作经历可说是劣迹斑斑,他从没有认真做好过一份工作,总是被辞退,他曾在家乡的邮局工作过一段时间(作为邮局唯一的局长,管理整个邮局),但整天只是读书写作,对应该由他处理的邮件爱理不理,惹来不少投诉,最后被辞退。不过,那段时期他的阅读量惊人,通过邮局邮递的文学杂志总是由他先看,他更是在上班时间读完了乔伊斯的《尤利西斯》(Ulysses)。
当时的福克纳已开始专注于小说创作,但他的作品时常遭文学杂志退稿。他最后认识了著名作家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两人成了忘年之交,他通过安德森认识了一些杂志编辑和出版商,作品和读者见面的机会才多起来。(两人后来却不相往来,因为福克纳在一篇随笔中讽刺了安德森。)福克纳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军饷》(Soldier’s Pay)也是通过安德森向出版社推介才得以出版。之后他拿了版税去欧洲游历,期望感受一下当时最前卫的文学风貌。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写于1928 年的作品(初版是在1929 年),之前他出版过两部小说:《军饷》(1925)和《蚊群》(Mosquitoes)(1927),其中《军饷》的写作手法接近现实主义,《蚊群》以蚊子比喻病态的美国艺术家,中间用了一些意识流技巧。可是,两部作品都没有获得文评界关注,这让他十分气馁。由于他已经读了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其他欧洲前卫文学作品,十分醉心于对写作技巧的运用,于是他决心不理市场,开始创作一部他认为在技巧和风格上都能独树一帜的作品——这就是后来为他赢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也是福克纳在艺术上最成熟的小说创作,他不止一次地说,这是他自己最喜欢的一部作品。
《喧哗与骚动》的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著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福克纳钟爱《喧哗与骚动》,是因为这部小说是他“最华丽的败笔”(most splendid failure)。由于不再担心是否能得到批评家和读者的喜爱,他以自己想写的方式去叙说美国南方一个白人家族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康普生一家的四个儿女身上,由大哥昆丁、三弟贾森以及智障的小儿子班吉轮流出场叙述。而三兄弟讲的故事,却是围绕着二姊凯蒂。福克纳后来表示,他想讲的是凯蒂的故事,但他又觉得三兄弟的叙述仍不足以说清楚,于是又加了保姆迪尔西做总结式的叙述。因而全书共分四章,分别从四个人物的视角去述说发生在康普生家的故事,其中凯蒂则是整个小说的灵魂。
即使在90 多年后的今天看来,福克纳的叙事手法仍是颇为复杂的。通过四个人物的不同视角,福克纳让读者知道了康普生一家最反叛的女儿凯蒂半生的遭遇。这里先综述一下整个故事的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