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背景,从三个方面展开保险监管的研究:第一,保险宏观审慎监管,旨在分析如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第二,保险行为监管,旨在探讨如何加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第三,保险科技监管,旨在探究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所以,本书以保险宏观审慎监管、保险行为监管与保险科技监管为研究对象,从法律规制视角对如何维护保险业稳健运营进行分析与思考。研究主要从立法、司法和执法层面展开,探讨如何运用制度使保险监管达致充分、有效,从而优化保险业整体金融环境,健全金融法治,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本书初步构建的制度框架体系和提出的修改建议,希冀在立法上,可为立法机关未来修正《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参考;在司法上,为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存在分歧时,提供化解分歧的法理依据;在执法上,为保险监管部门门改进保险监管之实践方式、优化保险市场环境厘清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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