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要画的场面想多大就能够多大,但不允许他随处都可以放上物体;在远处有些地方,物体的形象已经不明显了。假如将物体放进去,那简直是笑话,因为,在画面上画一件东西,总是为了让别人能见到它,辨清它。所以当距离远到一定程度,让人辨不清东西所应具有的特征,譬如讲,让人将狼当作狗、或是将狗当作狼的话,那么千万不要在画幅上放什么东西。或许这就是一种人们不应摹画自然的情况。
在优美的绘画中,就像在优秀的文学作品里一样,不应该将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全部放进去;因为,有的事情拼凑在一起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这样的组合会让人觉得这些事情从未发生过,并且永远也不会发生。人们可以利用的可能性,是那些逼真的可能性,而所谓逼真的可能性,就是人们可以打赌说其有而不说其无的事情,就是在情节所决定的某一时间内已经从可能的状态转入存在状态的事情。试举一例:某一位妇女,可能在田野里忽然感到临产前的阵痛;可能在那里找到一个马槽,而这个马槽又可以放在一个古建筑物的废墟上。虽然遇上古建筑物的可能性是有的,但真要遇到古建筑物的概率是相当小的,就如在田野中有马槽的可能性是有的,而正好在古建筑物所占有的那么一点空间中的可能性却是很小的。这种情况的概率很低,没有必要给予考虑。而且,除非这种情况与这一情节的其他情况一样,都是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否则它就是荒诞的。反之牧童、狗、村落、羊群、游客、溪流、树木、花草、山谷以及散布在大地上的各种物体,那就不是这么一件事了。为什么人们能够将这些东西放到上面讲的这幅画中,摆到画幅里的田野上呢?因为人在描画的自然景色中,出现这些东西的时候比不出现这些东西的时候更多。走进或是遇到一幢建筑物在那个情节发生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皇帝经过那里,这样的事情是同样可笑的。皇帝走过是可能的,但这种可能性非常少见,不能采用。一位普通游客经过这是可能的,但是这种机会如此常见,用了一点也不感到奇怪。所以,皇帝经过古建筑物的可能性,必须历史上确实有过的事情才行。
有两类绘画。一类绘画,在观众离画面很近、从能看清楚的地方看去,物体的细节部分都能显示出来,并且显得和主要的形体同样清晰。当观画者离画面越来越远的时候,一部分细节就看不出来,到最后,当他离画面一定距离之后,什么都看不到了。但是,将这个使一切混淆不清的距离逐渐缩短,画面上的形态也能一点一点地被人辨别出来,直到所有的细节完全恢复,像最初眼睛离画面很近时的情况一样,观画者能在画上的物体中看出极为复杂的细微之处。这才是优美的绘画,这才是对自然的真正模仿。我与这幅画之间的关系,就与我和画家用来作为蓝本的自然的关系一样。我的眼睛离自然景物近一点,我就能看得清楚一点;我的眼睛离自然景物越来越远,看得也就越来越不清楚。但是还有一类绘画,也是模仿自然,不过,只能在一定的距离之间才能模仿得比较好,可以讲,这种绘画只是从一个地方模仿自然。譬如,有这样一种绘画,画家仅从某一个选好的地方生动地反映他所看见的物体的细节;过了这一点,他什么都看不到了;而在这一点以外的地方,看起来就更不妙了。这种画家的画简直不能说是一幅画,从画面到他进行选择的角度,那简直是一种莫名其妙。不过,不要指责这种绘画,赫赫有名的伦勃朗①的画,就是这一类。这个大名,就是充分赞扬这类绘画了。
以上说明,什么都要画得精细。这样一条法则也有它的局限性,这是我在前面讲的第一类绘画所需绝对遵守的法则。至于对第二类绘画,就不必要求一样。在这一类绘画中,凡是只能在视点以外的离画面比较近的地方才能见到的物体,画家就可以略而不画。
伦勃朗有一个高超的想法。例如,他曾画过一幅《拉扎尔的复活》②的画,他所画的耶稣愁眉不展,跪在墓旁祈祷,人们看见墓穴中伸出了两条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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