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村镇生活垃圾治理是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然而近年来,随着中国城乡建设进程加快和村镇经济条件改善,村镇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与日俱增,“垃圾围村、垃圾进城”等问题愈发突出。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等目标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要加强农村污染防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也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1 垃圾分类:关乎大民生的“关键小事”
垃圾分类是一件关乎大民生的“关键小事”,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4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固体废弃物与垃圾处置。2016年12月21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20年9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要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提出,“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治理”。2020年11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中强调,持续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有条件的地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应向农村延伸。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再次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推动村镇生活垃圾治理。
2015年11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颁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指出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2017年6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90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有关县(市、区)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并进行推广,到2020年底前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年2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需“加快补齐突出短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1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中指出需“建立健全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2020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3年“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建制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逐步健全”,确定了“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202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将北京市大兴区等41个县(市、区)列为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为不同类型、不同条件地区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随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2020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再度强调,需要“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上述文件及法规的颁布,对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引导性的要求,为村镇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撑。
1.2 浙江省村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现状
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启了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新篇章。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再度赴浙江考察调研,要求浙江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并提出要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上述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浙江省委、省政府逐年完善的政策体系、明确的工作目标及成熟的队伍建设。2016年,浙江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的经验被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为抓好“垃圾革命”,2017年浙江省颁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68号)。2018年,浙江省发布全国首个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省级地方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2018年进一步颁布了《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浙村整建办〔2018〕5号),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200个;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基本达100%,为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2020年3月,《2020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中再度围绕“一三五、三步走”的生活垃圾分类总体目标,明确将通过源头减量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专项行动,率先实现餐厨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县县全覆盖。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强化农村分类收集运输环节管理工作,明确相应法律责任,增强法规刚性约束,为浙江省广大农村地区推行垃圾分类提供法律保障。浙江省相继颁布的政策文件,加快推进了村镇生活垃圾分类进程,并且逐步关注到处理处置缺口巨大的易腐垃圾上面来。
在村镇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浙江省2014年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的通知》,率先推行了“分类减量、源头追溯、定点投放、集中处理”的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并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工作。经过6年的努力,试点项目基本落地。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全省开展了1970个省级分类处理项目村,建成1078个农村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覆盖1.44万个行政村,覆盖村人口数1153.98万人,省补助5.48亿元,设备投入8.65亿元。在建成的站点中,采用微生物高温发酵设备的站点有965个,采用阳光房56个,采用磁性自热解技术18个,采用一体化厌氧发酵技术28个,完成率高达99.17%。设备平稳运行,减量化程度高。落地设备的运行率达到92.3%,且大部分设备运行容量负荷率基本在70%~80%,平均年处理120.45万t,出肥量82954 t/a,垃圾减量1121510 t/a,减量比例达93%。另外,从成肥检测报告看,绝大部分出肥产品能够满足《有机肥料》(NY/T 525—2021)中关于有机肥料技术指标和重金属限量指标的要求,村庄环境效益显著提升。通过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农户家中的菜叶树叶、剩菜剩饭等易腐垃圾变成了可利用的农家肥,原先因缺乏处置设施而导致的乱扔垃圾现象减少了,也使农户对人居环境改善信心大增(孔朝阳,2020)。
综上,浙江省已初步建成因地制宜的多元易腐垃圾处理模式,包括“一村一建”、“多村联建”或“县域集中”等就近就地处理易腐垃圾的模式。同时也在不断强化易腐垃圾处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垃圾治理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以及路径创新,淘汰了部分不符合农村易腐垃圾处理实际的技术,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符合村镇发展实际和环保要求的易腐垃圾终端处理模式,如生物强化腐熟、机械成肥、太阳能辅助堆肥和生物蛋白转化等技术。
1.3 易腐垃圾出路问题: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痛点和难点
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在垃圾分类这项“国策”推动下,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同时也面临着多元的挑战。数据显示,易腐垃圾是我国村镇生活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占生活垃圾总量的26.1%~63.2%(吕凡等,2020)。然而,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7月,浙江省易腐垃圾实际处理量仅占总填埋、焚烧、易腐垃圾处理处置总和的5.9%,村镇易腐垃圾处理问题更是如此。因此,在大力推进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过程中,村镇垃圾分类的主要矛盾逐渐转变为易腐垃圾分出率逐步提高与后端处理处置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易腐垃圾出路问题逐渐成为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痛点和难点。
由此可见,现阶段浙江省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面临着“易腐垃圾处理缺口大、技术指导文件缺失”等系列难题。鉴于此,本书将以浙江省为典型代表,结合相关调研、采样、检测及分析结果,提出构建符合村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与组分特征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的重要性;根据各地区逐步形成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模式成效,指出村镇易腐垃圾处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明确完善易腐垃圾处理技术模式的现实需求;通过开展对现有设施运行情况的综合评估,分析各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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