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们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和分析可以看出,不论是物质形态还是精神形态,文化必然承载和凝结着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对于自身生活境遇与道德理想的内在追寻与探索,这种追寻与探索体现的正是文化精神。它从各种现实的、思想的文化载体出发,逐渐凝练、概况和升华出某种具有共同本质的价值指向与精神内涵,成为指导人们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内在动力与规范,并随着文化的发展而不断丰富。抑或说,文化精神是“一定文化创造出来,并成为该文化思想基础的东西”①,是对各种文化现象内在本质的一种凝结。
一般认为,西方文化往往从自然、物质和个体出发,其精神核心是强调人对于自然和世界的征服,强调个体的权利与地位,由此发展出重视科学、民主、自由的文化精神体系。中国文化精神则不然,它更加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人与人、家庭与社会的统一,更加强调文化的道德伦理等精神层面的属性,更加强调文化对于生命价值的关切与体悟。这一精神内涵也得到了诸多文化学者的认同与发挥。
梁漱溟在对中西文化的比较中提出,西方文化的长处在于“人对物”,中国文化的长处则是“人对人”②,由此认为西方文化“是以意欲向前要求为其根本精神的”①,而中国文化则“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的”②。抑或说,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及人自身的和谐乃是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理性核心之所在。
钱穆将中国文化精神概括为“生命的精神”,认为“文化是传统的、生命的,有个性,像是一个种,在其内里则必然附带有一番精神”③,即是说,文化是植根于民族血脉中的一种力量。
牟宗三致力于“历史之精神发展观”的研究,希望“恢复人类之光明,指出人类之常道”,在对中西方历史与文化精神的比较研究中,发见西方文化“基于科学、民主与偏至的宗教”,其生命力表现在“分解的尽理之精神”;而中国文化生命则-往是“综和的尽理之精神”和“综和的尽气之精神”,表现出“道德主体”与“艺术性主体”的结合,缺乏了西方文化所强调的“知性主体”,如果能够将两种文化生命结合起来,可能是实现“人类之前途,精神之大通”的“内在的有机发展”的途径。④诚然,中西文化的交流沟通,总是既有其基于文化特质的内在一致的“共同性”,也有其基于制度、地域和民族心理的难以逾越的“差异性”。
张岱年通过对中国古代思想与文化的系统梳理与深入研究,将中国文化精神的基本要素归纳为四个方面,即刚健有为、和与中、崇德利用、天人协调,四者以“刚健有为”思想为纲,形成了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自身关系的中国文化精神的基本思想体系。⑤这一思想体系更加关注文化的创造性和生命力,更加重视文化的时代性与民族性,更加注重文化的人文关怀和各种文化的兼容并蓄。
张岂之从“人文化成”“和而不同”的中国文化的创造与包容特质出发,提出中国文化精神的核心是“会通”精神。从历史线索看,易、儒、道、佛各家在经世致用、融会贯通的交流会通中不断传承与发展,成就了一部中国思想与文化的发展史;从地域视角看,中国文化注重本土和域外思想文化的交流沟通,形成了一部始自“古丝绸之路”的源远流长的中外文明交流史;从民族视域看,各民族密切交流,互学互鉴,融合统一,在思想文化会通中逐步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同时,从语言学来看,中国文化的名词术语也有其特点,也反映着互鉴与会通的理论特色。如:“儒学倡导人的自尊、自信、自律、自省等,表现出对于‘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这种主观能动性的坚信不移。而道家则宣传自正、自化、自定、自胜、自见等,认为事物本来就是如此,人们的认识应当恢复其本来的面目。儒学与道家思想关于‘自’的论述和阐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华文化对文化自信的坚定信念。”①中国文化的这种“会通”精神,强调包容、互信与统一,这正是其生命力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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