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设计理论与实务》:
3.严格遵守科目的外延性和互拆性
会计科目设计的外延性是指集合全部一级科目能全面地、完整地反映本单位会计核算内容,能全面覆盖本单位的所有经济业务。发生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有相应的会计科目可以使用,所设置的二级科目应能核算该一级科目所核算的经济业务内容;同时,所设置的三级科目应能核算该二级科目所核算的经济业务内容,不致发生无适当科目进行核算的现象。会计科目的互拆性,是指每一个会计科目(包括各级科目)核算的内容都有严格的界限,不致产生混淆不清的现象,使发生的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只能有一个会计科目可以适用。
4.合理进行总括分类和明细分类
这是指一级科目与明细科目设计数量要适当。科目数量过多会给凭证汇总与结账工作带来较大的工作量,但若分类过于笼统,一级科目过少,则分类数据指标难以准确反映客观情况。究竟应如何进行总括分类和明细分类才算合理,这是设计会计科目必须研究的问题。对经济业务内容的分类主要决定于是否符合管理需要和核算的方便,两者不可偏废。
5.符合会计电算化的需要
会计电算化,是指利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操作或机械操作,是以人和计算机的有机结合为系统的主体,是一个人机系统。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计算机处理会计数据的主要依据。会计电算化对会计科目的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它要求科目的名称、编码、核算内容应统一,为了减少初始设置的工作,科目的层次、内容尽可能统一,并尽可能稳定。明细科目的设置原则应尽量考虑计算机处理的方便。科目的编码应加以缜密地考虑,使制度规定的编码体系满足数据编码具有系统性、通用性、可扩展性、唯一性的基本要求。
会计科目设计过程中,除要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会计科目名称应简明易懂,字数不宜过长,能适合显示科目的性质或功能,并尽量采用已被一般公认的名称,要具有科学性并与内容一致
(2)会计科目应按照流动性、变现性或重要性为顺序进行排列,以适合编制各种报表。
(3)会计科目应有大小类别及层级隶属,以便控制及编制不同用途会计报表。
(4)科目顺序确定以后,应给予系统的编号,以确定其位置,便于会计核算工作。科目编号须具弹性,以适应业务变动时增删之用。
(5)对每一个会计科目的性质、内容及影响因素应有简单、明白、确切的说明。
(6)会计科目说明资本性支出、存货支出及费用支出时应有明确的划分。
(7)定期检查修正会计科目表,以适应业务需要。
(二)会计科目设置的基本程序
会计科目的设计是对会计要素内容的分类,包括总括分类与详细分类,并根据每一类会计科目性质与核算内容确定科目名称,规定科目用途、使用方法、编号以及主要会计事项举例等,设计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调查,明确经济业务的内容
在设计会计科目时,首先要对本单位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内容和范围取决于设计的方式。会计科目设计的方式可以分为自行设计和委托设计等方式。其中,自行设计是指由本单位人员主持的设计,由于对自己所在单位的情况比较了解,因此,需要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就相对少些;委托设计是指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设计,由于设计人员对被设计单位的情况不甚了解,因而需要调查的内容和范围相对要多一些,一般情况下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包括:(1)单位的内部组织情况,生产经营的特点、经济活动的特点,主要是指其的生产经营流程、成本核算、费用开支规程、财产物资的增减、货币项目的收付、往来款项的结算、资本金的构成以及对外投资情况等基本业务。(2)经营状况,即单位的主营业务是什么,是否还有其他经营业务,业务量有多少。(3)经营发展状况,即单位在近期或将来是否会发生新的或特殊业务。调查时,应拟订调查提纲,并采取查阅和收集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现场调查等方式获取全面、详实的资料。总之,凡是涉及设计会计科目有关的各种信息和资料均应收集上来作为设计的参考,如果该单位已有会计科目和账簿,更要详细了解,特别要注意存在的问题,以便仔细研究、精心设计。
2.整理分析资料,设计会计科目
对所取得的资料加以整理分析,拟订提纲目录,在此基础上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分类。单位的经济业务一般可以外为两大类:一类是反映财务状况的经济业务,另一类是反映经营成果的经济业务,反映财务状况的经济业务,又可以从资产的取得及增减变动、债务的形成与偿还、资本的投入与增减变动等方面将其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反映经营成果的经济业务,又可以从资金的耗费及成本费用的产生、资金的收回及利润的形成,将其划分为费用、收入、利润三个会计要素。在对经济业务分类后,需根据每一类经济业务的性质、单位管理和核算的需要,对每个会计要素进行细分,确定其名称即一级会计科目的名称以便进行核算与管理。
3.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编号
会计科目编号就是对已确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排列,采用一定的方法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号码,按顺序组成会计科目表,建立分类有序的会计科目体系。
4.编写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书
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书是对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明细科目的设置、根据科目开设的账户用途及账户结构的特点、会计科目的主要经济事项及账务处理等所作的说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是使用者使用会计科目的标准,也是检验会计科目设计是否成功的尺度。
5.试行和修订会计科目
为保证会计科目设计的质量,会计科目设计后必须对试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订与调整,使会计科目体系逐步趋于严密和完善。
(三)会计科目设计的基本方法
采用什么方法设计会计科目,主要取决于会计科目的适用范围、设计目标和会计主体的现状。会计科目设计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借鉴设计法(参照设计法)
此方法适用于为新成立的单位设计会计科目。其特点是根据单位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参考相关单位的会计科目进行设计。如一个新成立的股份制公司会计科目设计除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外,再参照财政部制定的统一的会计科目和同类型股份制公司在会计科目设计的优点进行设计,以达到不同企业会计科目通用化、标准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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