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在原始社会漫长的岁月里,我国原始先民的居住场所经历了从天然洞穴到穴居、巢居的发展变化,在这一演进过程中,逐渐创造出了原始的木构架建筑,而后又经过夏、商、周至明、清数千年的传承和发展,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体系,并影响至今。从中国古代建筑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其有着若干个重要的历史演变时期,且每个时期的建筑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秦汉时期
这个时期的木结构建筑已经没有实物存在。我们可以从历史文献中看到有关阿房宫、秦始皇扩建咸阳宫殿等的记载,如唐代大文学家杜牧在《阿房宫赋》中写到“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溶,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高低冥迷,不知西东。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透过这些华丽的文学辞藻,可以感受到当时阿房宫的宏大结构和规模。
另外,通过诸如古墓葬考古发掘出土的壁画、随葬的陶制建筑模型等文物,以及现存的汉代石阙等,则可以直观地了解到秦汉时期建筑的一些特点。那个时期的建筑除了民居草堂以外,王公贵族的殿堂一般是建筑在高大的承台之上。建筑的屋顶坡度比较平缓,屋面、屋脊、檐口直顺,檐出较大,瓦屋面上屋脊鸱尾衔脊。柱头上多有替木或铺作斗栱,墙体与门窗多以板壁、围栏、栅栏为主。
隋唐时期
这是中国古代建筑飞速发展的时期。建筑大屋顶造型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屋脊缓曲柔顺,飞檐翘角,飘逸优美,如大鹏展翅,瓦屋面上屋脊鸱尾衔脊。柱子有了生起,柱头卷杀圆润,檐口补间铺作大斗栱出跳,间广之中使双额,加人字杙手斗栱与挑斡(俗称插籖斗栱),墙体多以砖墙、板壁为主,门窗多以木板门、栅栏、破子棂为主。目前我国仅存的唐代木构建筑有4处,全部都在山西省境内:芮城县城北的广仁王庙,平顺县城东北的天台庵,五台县西南的南禅寺山门殿,五台县的佛光寺东大殿,都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宋、辽、金、元时期
北宋时期的建筑在唐代的基础上出现了明显的变化,没有了唐代建筑雄浑的气势,建筑体量趋于细腻纤巧,富于变化,出现了各种复杂形式的殿、台、楼、阁,尤其是歇山建筑形式在官式建筑上被普遍运用,展现出绚烂柔丽的风格,建筑外观呈现出装饰性的趋势,柱子修饰成卷杀梭柱,开间除了双阑额做法外,又有了普拍枋阑额做法,开间内补间铺作增加了一至两朵斗栱,墙体多以砖墙为主,门窗普遍出现了装饰性的变化。从格子门窗逐渐演变出了隔扇、槛窗等多种门窗形制,有了门窗棂条式样的变化。北宋东京(现河南开封)的皇城建筑富丽堂皇,内外城亦如《清明上河图》所呈现的丰富繁荣景象。
北宋时期还产生了对木结构建筑营造技术进行总结的专书。北宋初期浙江杭州人都料匠喻皓,以自己在营造中积累的木结构建造技术经验,在晚年写成了《木经》三卷。不仅促进了当时营造技术的传播和提高,而且对后来的营造技术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木经》是一部关于房屋营造方法的书,也是我国古代历史上较早由工匠自编的木结构建筑营造技术实用手册。这部《木经》对于后来李诫编修《营造法式》起到了关键的借鉴作用。可是令人遗憾的是这部书后来失传了,我们只能从宋人沈括的《梦溪笔谈》中知道有关这本书的信息。
北宋时期鉴于营造宫殿、府衙、庙宇、苑囿时,造型豪华、精美铺张,致使国库开支浩大,为了严格营建料例功限,宋哲宗御敕匠作监编纂《营造法式》,于元祐六年(1091年)成书(即元祐《营造法式》),由皇帝下诏颁行。此书因缺乏用材制度,工料太宽,致使营造过程中出现各种弊端,所以北宋绍圣四年(1097 年)又诏李诫重新编修。李诫以他10 余年的匠作监经验为基础,参阅旧制营建工程,收集各类工匠匠作营造料例、功限与操作实例,在喻皓《木经》的基础上重新编修了《营造法式》,其中把木屋架结构统称为大木作,其他门窗构造装修统称小木作。崇宁二年(1103年)由皇帝下诏颁行全国,此次编修的《营造法式》一直流传至今,它也是我们能够见到的中国现存时代*早的,由中国古代官方颁布的一部施工营造规范专著。
《营造法式》全书共计34 卷,分为释名、各作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5 个部分,前面还有“看详”和目录各1 卷。主要明确以前各种功限和做法规矩。除了第3 卷壕寨制度、石作制度以外。第4 卷、第5 卷为大木作制度,其中包含了木作屋架中所有权衡标准与功限、料例等做法。第6 卷至第11 卷为小木作制度,涵盖了室内外门、窗、隔扇装饰装修的功限、料例做法。
南宋时期,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由于封建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农业生产有明显的增长,手工业的发展也很显著。生产力的发展,地方城镇的繁荣,推动了一些地区城镇建筑的活动。南宋私家园林和江南的自然环境相结合,创出了一些因地制宜曲径通幽借景生情的造园手法,小型的亭、榭、副阶(廊厦)建筑的发展很快,筑山叠石之风盛行,产生了以莳(shi)花、造山为专职的工匠。
目前全国仅存北宋时期建筑大约只有四十几处,南宋时期建筑不到十处。
现存的北宋时期建筑山西省*多,有太原市晋祠圣母殿和“鱼沼飞梁”十字桥,长治市故驿崇教寺大佛殿、正觉寺后殿,长子县法兴寺圆觉殿、崇庆寺千佛殿,平遥县遥慈相寺正殿,泽州府城玉皇庙玉皇殿、二仙庙正殿、青莲寺释迦殿、观音阁、地藏阁、岱庙天齐殿、北义城玉皇庙玉皇殿、周村东岳庙正殿、拜亭、西顿济渎庙、高都景德寺,陵川县南吉祥寺过殿、北吉祥寺前殿、中殿、小会岭二仙庙正殿,平顺县龙门寺大雄宝殿、九天圣母庙圣母殿、佛头寺,阳泉市关王庙正殿,武乡县大云寺大雄宝殿,潞城市原起寺大雄宝殿,芮城城隍庙大殿,高平市崇明寺中佛殿、开化寺大雄宝殿,寿阳县普光寺正殿,忻州市金洞寺转角殿,太谷县安禅寺藏经殿,祁县兴梵寺大雄宝殿,定襄县关王庙无梁殿,乡宁县宁寿圣寺正殿。其他省市的北宋时期木构建筑有:河南省的济源市济渎庙寝宫(始建于隋开皇二年,后经宋初开宝六年大修,是宋代早期建筑)、登封市少林寺初祖庵大殿;河北省的正定隆兴寺摩尼殿;陕西省的韩城司马迁祠献殿、寝宫;福建省的福州市华林寺大殿、元妙观三清殿;浙江省的宁波市保国寺大殿;广东省的肇庆市梅庵。
现存的南宋时期建筑有山东广饶县关帝庙大殿,山西长子县丹朱镇小张碧云寺,甘肃武都区福津河畔福津广严院,江苏苏州玄妙观三清殿,四川江油市云岩寺飞天藏,福建罗源陈太尉宫正殿等。
辽金盛行佛教,广建寺院佛塔,如天津蓟县的独乐寺观音阁,大同的华严寺、善化寺,山西应县的佛宫寺木塔,至今保存完好,其木建筑结构极其精密牢固,可称建筑史上的奇观。还有辽宁、河北地区遗存不少辽金时期的砖塔。始建于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 年)的卢沟桥。泉州*大的佛教寺院开元寺,泉州清净寺等,都是辽金时期遗留下来的古建筑。
这个时期的建筑基本保持了宋代建筑的特点,只是建筑构造门窗装饰装修上不如宋时期的建筑细腻,做法比较粗糙。
元代建筑的特点,我们通过今天遗存的元代建筑实物可以看出,无论从外形风格,还是构造结构上,都明显与唐、宋、辽、金时的建筑以及之后的明清建筑有所差别,其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过渡变化阶段。
明、清时期
明、清建筑在中国古代建筑演变发展历史进程中处于末端。明代在元大都基础上营建了紫禁城、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等宫殿坛庙,推动了当时北京皇城与四九城的建设。并且大兴土木勘建帝王陵寝、苑囿,此时私家园林也是攀附其风。因此明中后期便形成了中国建筑历史上一个造园高潮。清代营建制度基本沿袭了明朝的旧规旧制,在明代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完善了皇城内宫苑的建设,在北京、承德及其他地方城市又大兴土木,营建行宫、府衙、坛庙、帝陵等。一时间蒙、藏、甘肃、青海等地也广建喇嘛庙,仅承德一地就建有十一座。这些庙宇规模宏大,制作精美。清朝晚期奢靡成风,大兴土木修建园林,仅北京就有北海和西郊的圆明园、颐和园、静明园、静宜园、香山、八大处等多处皇家园林。江南私家小园林、庭园、府邸、祠堂、宅院,也是随风就势遍及全国。清雍正十二年(1734 年)清工部颁布的《工程做法》是我国古代建筑营造的第二部工程施工的专著。此时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一个顶峰阶段,也是*后的阶段。明、清两代的历史距今*近,许多建筑佳作都还完美的保留到了今天。
这个时期的建筑特征与宋、辽金时期的建筑相比,有了很明显的变化,建筑屋顶坡度较大,屋面曲囊较大,屋脊平直、两端吻兽衔脊,垂脊、戗脊跑兽成行,柱子从明中期以后没有了生起,普拍枋、阑枋改造成了纯粹的额枋,开间中斗栱密置,斗栱尺寸明显变小,攒档数量增多。官式建筑与民居建筑制式的划分,署衙与宅邸的区别,以及木屋架与木装修的做法,都有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尤其是建筑的权衡算例与部位、构件名词叫法与宋、辽、金时期的叫法有着很大的不同。如宋《营造法式》用材制度与清工部《工程做法》的斗口“口份”制度的区别变化,斗栱几铺作改称为几踩斗栱,几朵斗栱改称为几攒斗栱,副阶与廊步的叫法,椽栿与梁架的叫法,槫与桁檩等很多叫法都已改变。其次建筑构造、内外檐、门窗装饰装修更加多样,逐渐奢华,隔扇、槛窗、支摘窗、横批、倒挂、花罩、博古架、栏杆有了更多的式样,芯屉棂条、菱花式样也有着多种多样不同形式变化。
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建筑传承与发展历史的简略阐述,可以看出,无论是历史文献中所呈现出的秦汉建筑,还是山西、河北、河南、陕西等我国南北各地遗存至今的唐、宋、辽、金、元时期的文物建筑,抑或是以北京故宫建筑为首的明、清官式建筑与颐和园、圆明园,以及河北承德避暑山庄中的皇家园林建筑,都无不展示了中华五千年文明绵延不断向前发展的强大生命力,同时也展示了中国古代能工巧匠的聪明才智,证明了中国古代工匠才是中国古代建筑历史的创造者,是中国古代能工巧匠的创造与代代传承,才缔造了一脉相承的中国优秀传统建筑文化。
第一章 唐代建筑与宋、辽、金、元建筑大木作材栔制度与做法规则
古代建筑木作较早的记载见于成书于战国时的《周礼 冬官考工记》中的记载:“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攻木之工:轮、舆、弓、庐、匠、车、梓; ”其中“凡攻木之工七”中有轮人(制作车轮、车盖)、舆人(制作车厢)、弓人(制作弓)、庐人(制作庐器,如戈、戟、殳、矛等长兵器)、匠人(建造城郭、宫室、门墙、道路、开挖沟渠)等,可知古代木工匠作已是分工很细。从考古发掘的商、周、战国宫殿遗址的平面柱网布置中,可见很多为纵向成行,而横向不成行。可推断其屋架构造,系以纵架为主,直至汉代仍有应用,说明纵架应是早期木构建筑较多使用的屋架构造形式。在墓葬遗址考古发掘中发现,自西周开始房柱之上已用栌斗作为柱、梁结合的构件,其后栌斗上逐步出现替木,又发展成栱、昂等组合而成的复杂斗栱构造形式。直至秦汉时期,木作结构与铺作形制,在城郭、宫室建造中得到较快的发展。
隋唐时期建筑木结构发展到了一个成熟的时期,大木结构与斗栱铺作等技术体系已经较为完备,同时也进一步催化了建筑形制等级的形成,唐代对建筑的等级划分已经极为细致,对屋架、藻井、斗栱、门、装饰等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如《唐六典》中规定:“王公以下屋舍不得重栱藻井,三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五间五架;五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三间五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三间五架。”其后一直延续到了宋代,并产生了一部由皇家颁布的官式营造规范制度《营造法式》(以下简称《法式》)。在《法式》大木作制度、功限、料例、图样各卷中,明确规定了“柱梁作”、“殿堂式”、“殿阁式”(这里所见的“殿阁”,在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中译为“殿堂”)、“厅堂式”四种形制的木构架用材等级制度标准。实际上在宋、辽、金遗存建筑实物中还有楼阁木构架,但在《法式》未见图样与功限说明,我们只能从《营造法式》所述平坐、殿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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