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幸福感的困惑
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罗伯特 欧文(Robert Owen),英国19世纪思想家
你,你的快乐,你的悲伤,你的记忆,你的志向,你的个性,你自由的愿望等都归根结底地是你所拥有的巨大数目的神经细胞,以及与它们相关分子的集合性行为。——弗朗西斯 克里克(Francis Crick),DNA双螺旋结构发现者之一,196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
向往幸福是人类的共性。
追求幸福是每个人都有的经历。
对幸福的向往和追求似乎是人类天生的本能。
达尔文在他的伟大著作《物种起源》的第八章“本能(instinct)”中写道:“本能对于在其所生活的条件下的每一物种的生存,具有同肉体构造同样的重要性。”他还说:“自然选择可以保留本能的变异 所有*复杂的和*奇妙的本能都是这样起源的。”[1]
我们可以将人类对幸福的向往和追求视为一种复杂而奇妙的本能,其重要性则体现在以下这一点:仔细观察分析起来,每个人几乎所有的行为,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关联到对幸福的向往和追求。正如英国19世纪思想家罗伯特 欧文曾说过的,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
显而易见,人类应该有一种感知幸福的特性,或者说感知幸福的能力,我们称之为幸福感。就如同我们有感知疼痛的能力,称之为疼痛感,后者也是一种进化中形成的本能,能够保护我们免受伤害。
人类的幸福感,能使我们在进行或完成某种行为时,感觉到快乐或幸福。
那么,如果静心思索一下,我们对于幸福感,这种似乎神秘的人类感受幸福的能力,可能会提出以下觉得困惑的问题。
人类为什么生来就会感受并追求幸福?
人类的大脑中有幸福感受器吗?
幸福感这一功能对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物种有何意义?
没有疼痛感的保护,人将遍体鳞伤;没有幸福感的激励,生活将会怎样?
幸福感有客观指标吗?人对幸福的感受可以量化比较吗?
人们常常将幸福感与快乐感并提,二者有何区别,有何关系?
动物也有快乐感,其与人类的幸福感区别在哪里?
什么样的进化机制使动物产生愉悦感并*终赋予人类幸福感?
我们今天的人比古人会感受到更高层次的幸福吗?
未来的人类会比我们更有幸福感吗?
对愉悦感与幸福感的神经生物学机制目前我们有何了解?
我们的DNA中有哪些与幸福感相关的基因?
人体的两万多种蛋白质中有哪些参与幸福感,是怎样参与的?
幸福感可以自我提升吗?
诸如此类问题,也许可以提出更多。
对上述问题答案的追寻,便是本书的出发点。
在讨论上述有关幸福感的问题之前,或许有必要先来尝试讨论一下什么是幸福。幸福一词的含义,似乎每个人都明白,但它可能是我们的常用词汇中*难找到确切定义的一个。有关幸福的书籍不能说是汗牛充栋,至少是层出不穷,且很多出自哲人智者或是大学讲授与幸福相关课程的名师之手,如吕齐乌斯 安涅 塞涅卡的《论幸福生活》、伯特兰 罗素的《幸福之路》、池田大作的《谈幸福》、马丁 塞利格曼的《真实的幸福》、肖恩 埃科尔的《幸福原动力》、泰勒 本-沙哈尔的《幸福的方法》、拉杰 洛格纳汗的《幸福的科学》、不丹首相吉格梅 廷莱的《幸福是什么》及丹尼尔 吉尔伯特的《哈佛幸福课》等。但是,从这些有关幸福的专著中,依然难找到一致的、明确的关于幸福的定义。
似乎幸福一词的概念,不同的思想家、哲学家、心理学家各有其不同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然而,出自本书的主题,我们还是有必要梳理一下幸福这一概念。
让我们从中国的《辞海》说起。
中国文化与文字中,有“高兴”“快乐”“满足”“愉悦”等词,又产生了含义有些不同于前面这些词的“幸福”一词,这是我们先人非常高明、非常睿智之举。根据《辞海》第六版,*早出现幸福一词的为《新唐书 李蔚等传赞》所记:“幸福而祸,无亦左乎!”。在此之前先有单独的“幸”和“福”字。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记载:“幸,吉而免凶也”,“福,佑也”,古文中常提及“富贵寿考等齐备为福”,《尚书 洪范》提出“五福”,即为寿、富、康宁、美德、善终[2]。因此,中国文化里“幸福”是“祸”的对立面,是灾难与不幸的对立面,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中,一种多方面(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综合带来愉悦生活的境遇与感受,并认为与上苍的保佑有关。
应该是出于人类的某种共性,西方文化(英语)中有joy(欢乐)、gladness(高兴)、prosperity(圆满)、happiness(快乐,此词中文也常译为幸福),英语中还有一个专译为“幸福”的词eudaemonia,此词(希腊语原文为εvδαιμονια)*初是西方哲学泰斗亚里士多德提出的[3],学术界从一开始就将其译为“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实现自身价值欲求的符合德性的活动”“幸福是完善的和自足的,是人所有活动的目的”。他还说,“幸福中必定包含快乐,而合于智慧的活动是所有合德性的活动中*令人愉悦的”[4]。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是唯一的,不仅有动物具有的较低的能力,而且有理性的灵魂的物种,人类的幸福应该与让人类从其他物种中脱颖而出的因素有关。
古罗马文化也有类似的情况,古罗马语(拉丁语)有gaudium(愉悦)、voluptās(快乐)、hilaritās(欢喜),古罗马著名哲学家塞涅卡在他的《论幸福生活》一书中,使用了一个词—beātitās,中文译为“幸福”。塞涅卡认为,“幸福的生活是顺应自身本性的生活”,“幸福生活建立在正确而可靠的判断之上,且稳定不变”。同时“幸福生活是建立在德性之上的”,他认为,和谐、快乐和愉悦是幸福生活的构成要素,他说:“心灵奠立在(德性)基础上之后,源源不断的愉悦和发自深处深沉的欢喜必然随之而来。”[5]
通过上述三种文化中关于幸福的概念,可感到人类不同文化的殊途同归。虽然三者关于幸福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但有共同之处,即幸福是以人的身心的愉悦感为基础的,是综合性的涵盖生活多方面的体验与感受,它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满足,而尤以精神上的愉悦更为重要。三种文化的幸福含义都提到了美德或德性,这种相隔万里的不约而同很让人耐人寻味。其内在含义也许可理解为幸福并不完全等同于快乐,它与某种意义或价值相关联,或者说与某种认知有关。
平时我们常常将快乐与幸福并提,但我们在认知上也感到二者有所区别。比如,一顿美餐带给我们的快乐感,与某一理想实现的幸福感的体验是有所不同的。又比如,吸食海洛因的吸毒者当时很快乐,但他们的生活却很不幸福。
我们再来看目前国际上学术界讨论幸福这个概念的用词(英文)。除了eudaemonia这个专一表达幸福的词,很多情况下happiness这个词既用于表达“快乐”,也用于表达“幸福”,另外很多学术文献中,也用well-being来表达幸福,这个词本来的含义是“好的生活”。上述三个词在中文中常常都译为幸福,但它们在原意上也许存在细微的差别,可能eudaemonia更偏向于精神上的幸福,happiness则体现情绪、情感上的幸福,而well-being则偏向于生活状态上的幸福。
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以及哲学家对幸福的概念、含义与要素的讨论逐渐形成热潮,至今方兴未艾,虽然至今对幸福并未有一个严格的普遍接受的确切定义,但是学术文献中常将其归纳为以下两种思考模式,或者说两种哲学:一种是上文提到的以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为代表的幸福(eudaimonic well-being),即理性的精神幸福,其包含了精神和心灵上的愉悦,以及人生意义上整体的持久满足;另一种称之为享乐主义幸福(hedonic well-being),其将幸福定义为获得感官的快乐和避免痛苦,认为幸福是一个人享乐时刻的总和[6]。这两种幸福的定义,实际上在概念上有交叉之处,都认为与愉悦和快乐有关,但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有更深一层含义。
本书并不想展开关于幸福的定义的讨论,虽然这种讨论非常重要并与本书讨论的问题相关联,但这是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更为关注的。本书关注的是“幸福感”(英语为sense of happiness,而happiness既可译幸福也可译为幸福感)这个概念,即人对幸福的感受,或者说在一定条件下我们的大脑中产生的幸福的自我感觉的能力。
正如我在后文中将要讨论到的,人类的幸福感是以动物也具有的愉悦感为基础,并在这个基础上进化而来的,所以大部分章节的内容是同时与愉悦感和幸福感相关的,但我也试图与读者讨论与人类独有的幸福感相关的生物学基础,尽管今天我们所知仅为一些线索(见本书第十章)。
我想传达的,也是与本书主题相关的第一个信息就是,愉悦感与幸福感既然发生在我们人类身上,它就应当是作为生物体的人的一种属性或功能,更明确一点,是我们人类大脑的功能。而这一重要认识绝非本人的灵感,也并非当今才有,早在2500多年前人类就认识到了。
在公元前5世纪,被称为西方医学之父的古希腊医师希波克拉底就说过:“通过大脑,只有通过大脑,我们才有了快乐、喜悦、欢笑,以及悲伤、痛苦和眼泪。特别是通过大脑,我们能够思考、看东西、听声音,能够对美和丑、好和坏、愉快和不愉快加以辨别。”[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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