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彩虹末端的加油站
“新生活开始了。”我一面想,一面向爸妈挥手告别,驾着我那辆老归老却很可靠的“勇士”汽车启程。褪色的白色车身内,塞满了我为大学第一年的生活打包的家当。我觉得自己很坚强、独立,已准备好接受未来的一切。
随着电台传来的音乐,我边哼着歌边向北疾驶。越过洛杉矶的高速公路,然后上行,通过和99号公路连接的格雷普韦恩,沿着公路穿越绿野平畴。大片的原野一直伸展到圣加布里埃尔山脚。将近黄昏时,汽车穿过奥克兰丘陵,蜿蜒下坡,我看见闪闪发亮的旧金山湾。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园越来越近,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兴奋。
在宿舍卸下行李后,我隔窗凝视着金门大桥和在夜色中闪烁的灯火。五分钟以后,我走在街上,浏览橱窗,呼吸清新的北加州空气和随风漂来的咖啡香味,这一切都令我陶醉不已。我在风光秀美的校园小路上漫步,直到三更半夜。
第二天吃过早餐后,我来到哈蒙体育馆。一星期有六天我要在这里接受训练,每天汗流浃背地做四小时肌肉伸展运动或空翻动作,追寻我的奥运冠/军梦。
不久,我就被形形色色的人和一大堆报告、课程所淹没。如此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时光悄悄流逝,缓缓递嬗,就像加州温和不变的四季。我的学业表现并不出众,但在体育馆则虎虎生风。有位朋友说,我是个天生的特技演员:外表干净整洁,短发精神利落,身材精瘦结实。我总爱挑战惊险吓人的特技动作,从小就喜欢游走在恐惧的边缘。体育馆成为我的庇护圣堂,我在那儿总能找到刺激、挑战和成就感。
大二结束时,我已代表美国体操联盟去德国、法国与英国参加比赛,并赢得世界蹦床锦标赛金牌。参加比赛得到的奖杯在房间一角越堆越多,我的照片经常被登在《加州日报》上。由于太常出现了,开始有人认出我来,我越来越有名,走在路上常有女性对我微笑。我有位可人的女性朋友,叫苏西,她总是那么温柔可爱,留着短短的金发,微笑的时候会露出一口洁白的贝齿。她常来找我,对我颇有好感。就连我的学业也十分顺利,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世界的顶端。
然而,当我升上了大三,也就是1966年的初秋时,有种阴暗又无以名状的事物开始成形。那时我已搬出宿舍,独居在房东家后面的独立小套房。在这段日子里,尽管事事依旧如意,我却越来越忧郁。不久之后,梦魇迅速袭来,我差不多每晚都会惊醒,浑身冒着冷汗,而梦境几乎一模一样。
我走在市区一条漆黑的路上,重重的黑暗迷雾中,没有门也没有窗的高大建筑物阴森森地向我迫近。一个全身罩着黑斗篷的庞大身影,冲着我大步走来。我什么也看不见,只是感觉到有个叫人不寒而栗的幽灵。它有着发亮的白色头骨,黑色的眼窝紧紧盯着我。周遭一片沉寂,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它灰白的指骨伸向我,关节弯曲,仿佛一只爪子正在对我招手。我浑身僵硬。
一个白发男人从那罩着斗篷的恐怖形体后方出现,神态从容镇静,脸上没有丝毫皱纹,走起路来无声无息。不知为何,直觉告诉我只有他能助我脱逃,他有能力救我,可是他看不见我,我又无法出声呼唤他。
披着黑斗篷的死神嘲笑我的恐惧,倏地转过身去,面对那白发男人,谁知那人竟冲着死神哈哈大笑。我吓呆了,愣愣地瞧着。死神气得伸手去抓他,可忽然,它又转而冲向我,但白发男人瞬间抓住它的斗篷,将它猛地向风中一掷。
死神瞬间消失无踪。白发男人看着我,打开双臂做出欢迎的姿势。我走向他,然后直接进入他的躯体,与他融为一体。我低头看看,发现自己一袭黑袍。我举起双手,看见泛白的骨头合在一起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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