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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铁路企业经营管理典型法律纠纷案例选编(第2辑)/依法治企教育丛书
0.00     定价 ¥ 3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113298654
  • 作      者:
    编者: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责编:安琪
  • 出 版 社 :
    中国铁道出版社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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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以简明扼要的方式介绍了近年来铁路企业处置的各类经营管理法律纠纷案例的基本情况、案件焦点及判决情况。针对案例本身所体现出来的特点,从铁路企业的视角,对案例进行深入挖掘和解读,提炼归纳出对办理同类案件和对规范铁路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启示。 本书适合铁路企业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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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主动维权编
第一类 客运职工主动维权
职工遭遇旅客伤害企业帮助主动维权
第二类 土地房产主动维权
从第三人处非法买卖土地不能成为侵占铁路用地的理由
第三类 合同主动维权
商贸业务要加强过程监管强化履约盯控
经营性资产出现履约纠纷要及时启动维权
未按约定支付房租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商业风险不等于不可抗力
第四类 其他主动维权
以诉促谈主动维权
冒领退休金六载加息偿还得不偿失
第二编 积极应诉编
第一类 铁路运输纠纷
巧用对方证据证明己方观点
第二类 劳动争议
未构成劳动关系谈何劳动争议
法定退休年龄与劳动关系认定
业务外包:克服管理惯性,拒绝直接管理
在岗前培训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构成劳动关系
未收到书面调令不能作为劳动者不知权利被侵犯的唯一理由
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长期旷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合理运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赢得案件胜诉
运用程序法则解决劳动争议
开除党籍后再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重复处理
月缴费工资不等同于月工资
工伤复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类 经济合同纠纷
义务履行条件未成就的义务人有权拒绝履行
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诉求个别业主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标签瑕疵不能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当事人举证不力将承担于己不利后果
第四类 其他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工伤认定应综合考虑
举证不力承担败诉后果
行政诉讼应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
出尔反尔弃诚信贪心不足一场空
依规支持工伤认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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