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高检无罪抗诉第一案——陈满故意杀人、纵火案
杀人焚尸
锁定陈满
审讯笔录
“作案经过”
作案时间
“刑讯逼供”
司法机器
检方抗诉,二审维持
漫漫申诉路
接力申诉
“传说中的证据”
初次会见
递交诉状
曙光乍现
焦急等待
惊天抗诉
异地再审
“检辩双方轮番证明陈满无罪”
宣告无罪
冤案的成因与预防
02 刑事辩护并非没有门槛——冯建林侵犯著作权案
一本书干掉一家出版社
出版管理制度
被告人曾是高考理科状元
出版社并非著作权人
真正著作权主体认可加印行为
被告人并无侵犯著作权的主观故意
摆事实、讲道理
折中的判决
刑辩律师应注重内功修炼
03 当司法判决挑战公共情感——常熟“青年菜刀队”自卫案
打斗视频
“史上最窝囊黑社会”
梦幻律师团
激烈的庭辩冲突
曲里拐弯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挑衅了就不能正当防卫?
面对不法侵害只能逃跑?
知道危险来临事先准备就不是正当防卫?
打得凶就不是正当防卫?
轻缓的判决
“无限加害”理论
怎样对待律师的辩护?
04 从审辩冲突到辩审协商——南昌大学前校长周文斌受贿、挪用公款案
大学校长以概率论自证清白
周文斌案庭审进入公共视野
惊心动魄的审辩冲突
漫天飞舞的乌龙证据
唯一出庭的控方证人
史上最长的自我辩护
临危受命,介入第二季
淋漓尽致的交叉询问
广为传播的法庭辩词
迈向二审
打折的正义
妥协是否意味着放弃抵抗?
辩诉交易和辩审协商
初见法官,提交证据
检辩协商和进一步的辩审协商
相互戒备,小心试探
从模糊到明确
激进的冒险
二审宣判
辩审协商的心理基础与事实基础
辩诉交易与辩审协商的中国式萌芽
05 解释学方法的实务应用——周斌等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案
从南昌到上海
轰动媒体的惊天大案
一号被告人沈灏曾任职《南方周末》
被告人周斌也有着精彩的人生
涉案被害人纷纷登场
被报道的公司并非完全无辜
行使权利行为不是敲诈勒索
没有意思联络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究竟是媒体强迫公司,还是公司贿赂媒体?
分流客户的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
法庭论战
法解释学在刑事辩护中的意义
06 正义需要技术支撑——周爱国故意毁坏财物案
一起简单的故意毁坏财物案
三份鉴定
现场可能被二次破坏
突然改期
庭审前发现一个明显的漏洞
裁判上场帮一方踢球
鉴定意见必须有鉴定人签名
价格认证意见当然是鉴定意见
法庭论辩
部门规章不能改变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发回重审
07 多缴税款反被认定为走私——神奇的李珂走私普通货物案
本可免税的货物按3%的税率缴了税
案件存在显著不利于被告人的情节
涉案货物究竟是否应当免税
“应当免税”与“已经免税”
部分商品未办理免税手续,不影响涉案设备全部应当免税
被告人没有走私的主观故意
10%=0%:烧脑但简单的数学题
0%到3%:被告人其实多交了税款
认定偷逃税款数额的证据极不充分
二审开庭的功能与意义
陈述意见
申请开庭
案例成为全国模拟法庭比赛试题
法学教育如何回应实务需求?
专家意见证据规则的完善
08 没有被害人的诈骗——于方武诈骗案
接案
是不是于方武保住的采矿证?
于方武是否构成行贿罪
决战法庭
为何在侦查初期隐瞒钱款去向
于方武究竟骗了谁
于方武没有诈骗的故意
没有意思联络的共同犯罪
“被害人”是否因陷入错误而处分财产
初见法官
访问证人
向侦查人员调查取证
书面辩护
发回重审
09 申诉廿载终无罪——轰动一时的李锦莲投毒杀人案
初识李春兰
两小儿中毒毙命
因奸生恨还是另有隐情?
趁夜逃走,野外求生
家破人亡,再投罗网
关押月余,承认投毒
刑讯逼供,又是刑讯逼供
作案时间,还是作案时间
留有余地,依然留有余地
坚持申诉
接力申诉,南昌会见
实地踏勘
再次再审
庭前会议,质疑死因鉴定
釜底抽薪:质疑毒化鉴定
釜底抽薪:桂花奶糖缺乏关联性
作案时间:证人的作证能力
结局:无罪释放!
最后的反思
中场感言(代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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