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司法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这是《仲裁法》自1995年生效26年后的第一次大修。《仲裁法》分别于2009年和2017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正,本次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对现行仲裁法进行比较大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共有99条,比现行仲裁法增加了19条。本次修订主要对总则制度、仲裁机构制度、仲裁员和中国仲裁协会制度、仲裁协议规定、仲裁程序规范、撤销仲裁裁决制度、裁决执行制度、涉外仲裁规则以及临时仲裁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以及增加。本书对修改意见稿的主要修改加以述评,并对主要理论难点加以解读,以期对《仲裁法》修订有全面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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